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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渝籍居民可在市內任一區縣辦理婚姻登記

  記者5月26日從市民政局獲悉,近日,國務院批復同意我市繼續開展內地居民婚姻登記“跨省通辦”和“全市通辦”試點,自2023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11日,期限為2年。

  本次試點調整部分內容,辦理婚姻登記時,婚姻登記當事人一方或雙方具有我市戶籍的,即可在我市任一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婚姻登記,不再要求提供暫住登記憑證。如婚姻登記當事人雙方均不是重慶戶籍的,可在其中一方在渝經常居住地的區縣婚姻登記機關辦理,但需提交公安部門出具的有效《重慶市流動人口居住證》。

  此外,我市居民同外國人、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以及華僑的婚姻登記仍然在市婚姻收養登記管理中心辦理。現役軍人選擇在非重慶戶籍婚姻登記當事人在渝經常居住地辦理婚姻登記的,除按照《軍隊人員婚姻管理若幹規定》需提交的證件外,還應提交非重慶戶籍婚姻登記當事人經常居住地公安部門出具的《居住證》。(記者 張莎)

編輯: 李海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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