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高新區龍湖U城B館,“發言人來了”公安專場活動現場。首席記者 龍帆 攝/視覺重慶
1月10日,“發言人來了”進城鄉社區進産業園區進大學校區市公安專場政策解讀發布活動在重慶高新區龍湖U城舉行。市公安局治安總隊副總隊長蔣志建、市公安局打假總隊副總隊長陶建東、市公安局環保總隊破壞生態資源案件查處支隊支隊長楊遠、市公安局高新區分局刑偵支隊副支隊長蔣顯旭來到現場,圍繞新養犬管理條例、打假和禁漁等主題介紹解讀相關政策,並熱情回答了現場市民的提問。
新養犬管理條例受關注
“我有個朋友,家裏現在養着3隻狗,而且都沒登記,該怎麼辦呢?”
“如果遛狗不牽繩會有什麼處罰?”
“我有個鄰居養了只很大的狗,看著很嚇人怎麼辦?”
……
活動上,今年6月1日起將要實施的《重慶市養犬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成為不少市民關心的話題。
“近年來隨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無論是養犬人還是養犬數量都在大幅增加,隨之而來不文明的養犬行為也在增多。”蔣志建一一解答,首先,《條例》規定,養犬需要辦理登記,此外,犬只的數量也有相應的限制。“前面那位市民提到家中有3隻狗的話,除了要登記外,1隻需要以送交他人等方式進行處理。”
蔣志建説,對不牽繩等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可以給予警告、罰款、沒收犬只、責令限期改正等處罰。“比如佔用公共區域飼養犬只,還有出門出戶不拴犬繩或者不佩戴犬證的相關行為,公安機關都可以進行處罰。”
“對於不養犬的人來説,一隻大型犬出現在你面前或者和你共乘電梯的時候,你的確是比較擔心的。”蔣志建&&,即使是可以飼養的犬只,出門也一定要有防護措施,比如必須要拴頸繩、戴狗籠等。“總之,文明養犬既要遵守相關規定,也要尊重他人的權利,彼此理解包容,共建和諧美好。”
聽了蔣志建的一番介紹,現場群眾紛紛點頭並鼓掌感謝。
遇到假冒偽劣産品怎麼維權
“如果發現假煙,數量在多少以上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
“我家孩子最近上網課,買了不少書籍,發現是盜版書,該怎麼辦呢?”
隨着活動的深入,市民紛紛就自己感興趣的話題展開提問。
“打擊盜版侵權一直是我們公安機關的重點工作。”陶建東介紹説,近期公安機關相繼偵破了大渡口盜版兒童教輔圖書等各類侵權盜版案件8起,抓獲犯罪嫌疑人16人,查獲兒童教輔圖書4.5萬冊。
陶建東建議,無論是線上購買還是線下購買書籍,請到正規的書店、大型商超購買,同時要保留好自己購物小票、發票等憑證。如果發現購買的書籍質量差,錯別字多,可能購買到盜版書籍,可以向當地公安機關、市場監管部門以及文化部門舉報。
“12313,請記住,這個電話號碼是煙草公司針對假煙的舉報電話。”針對假煙的問題,陶建東説,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公安機關立案標準是5萬元。
但是陶建東同時&&,市民個人不管購買到的假煙金額是多少,都應及時向公安機關或者煙草行政部門舉報,公安機關或者煙草行政部門會根據舉報線索一查到底。
釣魚愛好者哪些行為違法
隨着長江十年禁漁的推進,哪些釣魚行為屬於違法行為?
“我在長江釣魚時是否可以使用‘路亞’?”現場的釣魚愛好者提出了自己的疑問。
鋻於“路亞”是一個釣魚專有名詞,楊遠擔心有市民聽不懂,於是先進行了現場科普。
楊遠介紹説,“根據相關規定,在非禁釣區和非禁釣期是允許休閒垂釣,‘路亞釣’作為其中之一也是允許的。”
楊遠特別提醒,在禁釣期,也就是每年的3月1號零點到6月30號24點,是不能有釣魚行為的。而在非禁釣期,則市民可以休閒垂釣,但必須符合規定,例如“一人一竿”,“路亞”前面最多不會超過2鉤等,否則違反相關規定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同時,楊遠還提到,請廣大市民朋友在聚餐時多留意、多關心,看餐飲場所是否有售賣野生魚類的情況,如果發現有這種情況,可以撥打12316或直接撥打110進行舉報。
傳銷套路多如何“避坑”
傳銷這類違法犯罪活動,同樣引起了現場市民的興趣。
在蔣顯旭介紹完傳銷的相關情況後,有市民立即提問説:“如果有人把房屋出租給傳銷人員從事傳銷活動,會承擔什麼法律後果嗎?”
“肯定要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蔣顯旭接着介紹説,《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第57條明確規定: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出租房屋是為了從事違法犯罪,不向公安機關報告的,處200-500元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罰款。“傳銷就是違法犯罪的一種,所以也要根據這一條進行處罰。”
此外,蔣顯旭還向現場群眾科普了傳銷的危害。
“大家平時在生活中、電視上可能都聽説過。”蔣顯旭舉例説,某某傳銷組織為了防止被拉入組織的人逃跑或者舉報,往往會使用非法聚集、敲詐勒索、故意傷害、故意殺人等暴力犯罪。而參加者也往往因為血本無歸,生活壓力變大,從而進行盜竊、搶劫或者聚眾鬧事等違法犯罪行為。
“朋友反目、父子背離、家庭破裂,這些案例在我們的生活中是真實存在的。”民警一番警醒的話語,給現場市民留下了深刻印象。(記者 周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