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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網恢恢!重慶永川警方抓獲潛逃27年命案逃犯

  4月21日,重慶永川警方將潛逃27年的命案犯罪嫌疑人黃某某從廣東省廣州市押解回渝。至此,1996年發生在永川的“12.24”命案成功告破。

  1996年12月24日晚,黃某某(男,時年32歲)因前妻姜某某結交了新男友而懷恨在心,在原永川市南大街街道某幼兒園附近,持菜刀猛砍姜某某致其死亡,隨後倉皇逃跑。

  案發後,永川警方立即展開現場勘查和走訪調查,很快鎖定黃某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然而,黃某某潛逃後,27年杳無音信,倣佛人間蒸發。受制于當時條件,辦案民警始終無法明確黃某某蹤跡。

  在此期間,雖然辦案民警換了一波又一波,不間斷地開展偵查工作,但一直處于潛逃狀態的黃某某,始終像一顆“利刺”深深扎在辦案民警的心上。

  在命案積案攻堅行動中,永川區公安局領導高度重視,對案件偵辦和逃犯追捕進行督辦,專案民警再次對黃某某的社會關係等展開全面梳理摸排,追逃工作也得到了重慶市公安局刑偵總隊的大力支援和指導。

  通過堅持不懈的努力,今年4月,民警終于發現在廣東省廣州市活動的一名男子與黃某某高度相似。

  4月18日,追逃民警趕赴廣東省廣州市開展工作。在連續兩天的調查和蹲守後,20日,民警在荔灣區芳村大道一路口成功抓捕了黃某某。

  經突審,黃某某對自己持刀砍殺前妻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黃某某交代,案發後,他身背命案四處逃竄,先後潛逃至貴州、湖南、廣東等地,寢食難安、夜不能寐,靠著打零工、下苦力艱難度日,只要路遇警察或看見警車出現在家附近,就格外的緊張和恐慌。

  目前,黃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在進一步辦理中。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警方提醒,在逃人員應早日投案自首,爭取寬大處理,這才是唯一出路。同時,相關人員對于隱瞞、包庇、窩藏在逃人員,為在逃人員提供便利條件的,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編輯: 陳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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