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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 重慶市全面實施失業保險基金市級統籌

  近日,重慶市人力社保局、重慶市財政局、重慶市稅務局聯合印發了《關於提升重慶市失業保險基金市級統籌層次的通知》(渝人社〔2023〕83 號),從2023年4月1日起,重慶市將執行失業保險基金統收統支的市級統籌制度,實現失業保險政策、基金預算管理、基金統收統支、經辦服務管理和經辦信息系統“五個統一”,提升失業保險基金市級統籌層次,從而進一步加強基金抗風險能力。

  通知明確,市級統收基金、統支基金、統一處理累計基金。

  統收基金將按照“分級徵收、統一歸集”的方式,當期失業保險費由區縣徵收後,全額及時上繳至市級財政專戶。

  市級統支基金,即各區縣根據當地失業保險基金預計支出情況,結合當年支出預算,提出月度用款計劃,全市基金支出用款計劃經統一核定後,資金撥付至區縣,由區縣負責各項支出項目按規定按時足額發放。

  市級統一妥善處理累計基金結餘,即各區縣截至2023年3月底的累計基金結餘,由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核定後,暫時留存在本級財政專戶,此後優先使用基金結餘進行支出。

  同時,為了保障基金科學安全運行,重慶將按照“統一收支、分級負責,權責對應、合理分擔”的原則,建立全市失業保險工作責任分擔機制,合理確定各級政府對基金缺口的分擔辦法,確保全市各項失業保險待遇按時足額發放。

  重慶市人力社保局相關負責人&&,下一步,我市將積極推動失業保險參保擴面,強化基金預算、收入、支出調節機制,完善失業保險政策,全鏈條的“線上+線下”失業保險經辦服務&&,暢通申領渠道、簡化經辦流程、縮短審核時限,為群眾、企業提供更可靠、更暢通、更高效的失業保險服務。(記者 姜念月)

 

編輯: 江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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