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出現多個住房公積金賬戶,會對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有影響嗎?
記者28日從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按照國家及重慶市規定,一個職工只能擁有一個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同時擁有兩個或兩個以上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的,應申請辦理合併手續,以免影響市民辦理公積金提取、貸款等業務。
針對如何辦理賬戶合併手續,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回應,不同的情況有不同的處理辦法。
第一種情況是在職職工個人賬戶合併,職工同時有兩個或兩個以上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且至少有一個個人賬戶在單位賬戶下繼續繳存。
這種合併需要單位經辦人員持本人及合併人身份證原件,或由合併人本人持身份證原件、填寫並加蓋印章的《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合併申請表》一聯到銀行公積金經辦網點(分中心)辦理。同時,辦理前職工多個個人賬戶須均已調入同一單位賬戶下。
第二種情況時離職職工個人賬戶合併,職工同時有兩個或兩個以上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個人賬戶均已調出原單位且尚未調入新單位的。
這種合併則需要職工本人持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原單位加蓋印章的《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合併申請表》一聯到辦事處(分中心)辦理;職工能夠提供從原單位調出時留存的《調出憑證》、與原調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解除勞動關係證明等任意一項材料的,不再需要原調出單位在《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合併申請表》上加蓋公章。無法提供上述材料的,須由職工本人持身份證原件到辦事處(分中心)按以下方式辦理。
職工可以通過“重慶社保”微信公眾號查詢到職工在原調出單位社保繳存情況的,辦事處(分中心)按照職工現場查詢到的社保繳存信息填寫《職工社保繳存記錄調查證明》,由職工本人、辦事處(分中心)經辦人員簽字確認,並加蓋辦事處(分中心)業務專用章後,可作為多賬戶職工合併證明資料。
倘若無法通過“重慶社保”微信公眾號查詢到職工在原調出單位社保繳存情況的,辦事處(分中心)前&經辦人員進行現場詢問,填寫《職工社保繳存記錄調查證明》,由職工本人及中心經辦人員簽字確認,並加蓋辦事處(分中心)業務專用章後,可作為多賬戶職工合併證明資料。
市民如果還有其他疑問,也可以撥打023-12329服務熱線諮詢。(記者 董進 實習生 錢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