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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渝聯合&&58條措施加快建設西部金融中心

  12月21日,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聯合發布《成渝共建西部金融中心規劃聯合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提出58條具體措施,加快建設立足西部、面向東亞和東南亞、南亞,服務共建“一帶一路”國家和地區的西部金融中心。

  重慶日報記者注意到,《細則》一共明確了八大任務。包括:加快形成具有競爭力的金融機構組織體系,增強金融創新活力和綜合服務能力;構建具有區域輻射力的金融市場體系,增強金融資源配置能力和影響力;構建支持高質量發展的現代金融服務體系,助推國家重大發展戰略實施;建設服務高質量發展的金融創新體系,打造創新驅動發展新引擎;建設支持全球資本配置的內陸金融開放體系,提高服務國內國際雙循環能力;建設法治透明高效的金融生態體系,營造安全、穩定的金融發展環境;推動金融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夯實西部金融中心建設基礎;加強規劃實施保障。

  圍繞這八大任務,《細則》提出了58條具體措施。其中,為加快培育法人金融機構、引進境內外金融機構,《細則》強調要支持符合條件的主體在成渝地區發起設立證券公司、理財公司、保險資産管理公司、公募基金管理公司、消費金融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汽車金融公司等法人金融機構;支持符合條件的大型金融機構、企業集團、科技創新企業等申請設立金融控股集團。同時,推動重慶、成都打造西部金融中心核心承載區,完善金融機構落戶激勵政策,爭取外資金融機構在成渝地區發起設立、參股控股銀行、證券等法人金融機構;鼓勵國際多邊開發金融機構設立服務共建“一帶一路”、中歐班列和西部陸海新通道的業務拓展中心和運營管理中心。

  為推進成渝地區金融市場一體化,《細則》提出,支持全國性資産管理公司成渝分支機構在成渝地區開展跨區域不良資産收購、處置合作;爭取在成渝地區開展地方資産管理公司跨區域批量收購不良資産試點;探索建設西部數據資産交易場所,在健全數據資源産權等基礎制度和標準規範的基礎上,建立大數據産權交易和行業自律機制。

  在金融開放領域,《細則》提出要探索建立中新互聯互通示範項目、中日地方發展合作示範區框架下的資金互通機制,研究開展與新加坡、日本雙向投融資,逐步擴大至共建“一帶一路”國家和地區;探索開展重慶與新加坡基金互認試點,支持兩地公募基金公司向對方市場公開銷售基金産品。

  同時,支持成渝地區金融機構與境內外金融機構聯動,開發並投放面向國際市場的人民幣金融産品,爭取在成渝地區開展跨國企業集團本外幣合一跨境資金池業務試點;鼓勵境外投資者以人民幣進行直接投資和參與境內企業股權、債權、大宗商品交易等;探索實施更高水平的貿易投融資便利化試點,在川渝自貿試驗區等重點區域開展外匯管理政策綜合集成推廣,推動更多試點和創新舉措擴容增面。

  記者 黃光紅

編輯: 王龍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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