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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渝如何擬共建西部金融中心? 58項具體措施出爐

  21日,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聯合發布《成渝共建西部金融中心規劃聯合實施細則》(下稱《細則》),加快建設立足西部、面向東亞和東南亞、南亞,服務共建“一帶一路”國家和地區的西部金融中心。

  《細則》明確了八大任務,58項具體措施:

  加快形成具有競爭力的金融機構組織體係,增強金融創新活力和綜合服務能力。具體包括,支援符合條件的主體在成渝地區依法依規發起設立證券公司、理財公司、保險資産管理公司、公募基金管理公司、消費金融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汽車金融公司等法人金融機構;支援符合條件的大型金融機構、企業集團、科技創新企業等申請設立金融控股集團等。

  構建具有區域輻射力的金融市場體係,增強金融資源配置能力和影響力。具體包括,支援川渝有條件的地方國有企業在成渝地區跨區域參與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債務重組、兼並收購等風險處置;探索建立中新互聯互通示范項目、中日地方發展合作示范區框架下的資金互通機制等。

  構建支援高品質發展的現代金融服務體係,助推國家重大發展戰略實施。具體包括,依法拓寬農業農村抵押質押物范圍;鼓勵成渝地區金融機構推廣“期貨+保險”試點;共同推動開展綠色金融改革創新,爭創國家級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等。

  建設服務高品質發展的金融創新體係,打造創新驅動發展新引擎。具體包括,推動西部(重慶)科學城、西部(成都)科學城、中國(綿陽)科技城開展科創金融先行先試,積極申創國家級科創金融改革試驗區;鼓勵境外私募基金通過“子基金投資+項目直接投資”等模式參與成渝地區科創企業融資等。

  建設支援全球資本配置的內陸金融開放體係,提高服務國內國際雙迴圈能力。具體包括,支援成渝地區金融機構與境內外金融機構聯動,依法開發並投放面向國際市場的人民幣金融産品,爭取在成渝地區開展跨國企業集團本外幣合一跨境資金池業務試點;積極推動開展合格境外有限合夥人(QFLP)試點、合格境內有限合夥人(QDLP)試點等。

  建設法治透明高效的金融生態體係,營造安全、穩定的金融發展環境。具體包括,高標準建設成渝金融法院,探索建立金融司法研究中心,完善金融司法研究機制和智庫建設;探索建立川渝自貿試驗區本外幣一體化跨境資金流動預警監測和協調聯繫機制等。

  推動金融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夯實西部金融中心建設基礎。具體包括,爭取開展本外幣合一銀行結算賬戶體係試點;擴大跨省異地電子繳稅業務覆蓋范圍,支援更多銀行機構開展跨省異地電子繳稅業務;加強重慶市徵信平臺與“天府信用通”互聯互通等。

  加強規劃實施保障。具體包括,積極主動對接中央金融管理部門,爭取更多突破性金融改革政策、創新試點在成渝地區先行先試;大力推進成渝地區將金融知識納入國民教育體係;探索建立創業投資風險補償機制,大力培育天使投資人群體等。(林紅)

編輯: 劉文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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