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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發布 災害發生2小時內須向相關部門報告

  2月17日,記者從市應急局獲悉,近日《重慶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發布並開始實施。根據《預案》要求,對突發性自然災害,區縣應急管理部門應在災害發生後2小時內將本行政區域內災情和救災工作情況向本級政府、市應急局報告;市應急局在接報災情資訊2小時內完成審核、匯總,並向應急管理部和市委、市政府報告。

  《預案》明確了災情資訊報告制度。除了上述提到的災情發生後兩小時內報告外,災害災情穩定前,全市各級應急管理部門執行災情24小時報告制度。其中,區縣應急管理部門每日14時前將前一日的災情和救災工作情況上報市應急局,市應急局每日16時前向應急管理部和市委、市政府報告情況;災情發生重大變化時,市應急局立即向應急管理部和市委、市政府報告。災情穩定後,區縣應急管理部門應在5日內核定災情和救災工作情況,並向市應急局報告;市應急局在接到報告後,應在2日內審核、匯總受災救災情況,並向應急管理部和市委、市政府報告。

  根據《預案》,自然災害發生後的當年冬季、次年春季,受災區縣政府應當為生活困難的受災人員提供基本生活救助。受災區縣應急管理部門應當在每年9月下旬開始,著手調查、核實、匯總本行政區域內受災家庭吃飯、飲水、穿衣、取暖等方面的困難和需救助的情況。市財政局、市應急局根據區縣實際情況,制定資金補助方案,經市政府批準後,及時下撥自然災害救災資金。

  此外,因災倒損住房恢復重建要尊重群眾意願,以受災戶自建為主,由區縣政府負責組織實施。市財政局、市應急局結合區縣災情評估情況,制定資金補助方案。建房資金通過政府救助、社會互助、以工代賑、自行籌措、政策優惠等多種途徑解決。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負責倒損住房恢復重建的技術服務和指導;規劃自然資源部門負責災後恢復重建的測繪地理資訊保障服務工作;重慶銀保監局指導保險機構及時對參與農房保險的倒損住房進行查勘、定損。(記者 崔曜)

編輯: 李海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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