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
福建立法優化營商環境-新華網
EnglishEspañolFrançaisعربىРусский язык日本語한국어DeutschPortuguês中文/繁體 新華網,讓新聞離你更近!
推薦:泉州線上福建省衛健委福建省人防辦
新華社新華網新華網客戶端公司官網 證券代碼: 603888 新聞熱線: 0591-87381859
原創報道融視頻互動式報道新華訪談新華雲直播“飛閱”新福建海峽兩岸鄉村振興法治福建熱點專區推廣資訊

福建立法優化營商環境

2022-03-31 15:45:29 來源: 新華網
字體:

  新華網福州3月31日電(劉豐)3月30日,福建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福建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通過立法明確營商環境建設中存在的堵點難點痛點問題的解決途徑。條例將于5月1日起施行。

  福建省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將優化營商環境建設全面納入法治化軌道,是鞏固福建營商環境改革成果的有力保障,是破解營商環境堵點難點問題的現實需要。

  針對企業用工難,條例提出創新人才建設機制和企業用工模式,探索“共用用工”和企業自主開展技能人才評價的新思路。

  針對企業融資難,條例提出完善金融機構監管考核和激勵機制,加大對民營企業、中小微企業的信貸投放。

  針對政務數據共用難,條例強調促進數據共用和業務協同,按照統一標準建設政務數據匯聚共用平臺,確保數據安全。

  針對惠企政策落實難,條例提出政策制定前廣泛徵求市場主體的意見,要求各地各部門嚴格落實減輕企業負擔的政策措施。

  針對市場準入多頭審批,條例提出推進政務服務整合化辦理,探索推進“一業一證”審批模式改革,將一個行業準入涉及的多張許可證整合為一張行業綜合許可證。

  針對智慧財産權保護力度待加強,條例提出構建智慧財産權快速協同保護機制、執法聯動協作機制、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和維權援助機制,實行懲罰性賠償制度。

  為防止出現“新官不理舊賬”情形,條例提出通過預算管理、審計監督、績效考核等,建立拖欠賬款行為約束懲戒機制等。

 

[責任編輯:陳醉 連雨欣]
01007010001000000000000001110000112852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