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新修訂的《福州市停車場建設和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為進一步規範道路停車泊位管理,有效提升道路停車泊位周轉率和使用率,福州交警將於21日起,在四城區(鼓樓、&江、倉山、晉安)正式啟動道路停車離場不繳費處罰工作。
對於在四城區收費道路停車泊位停放的機動車,車主在離場後1小時內未繳費的,福州交警將通過智能語音和推送短信提醒,告知機動車所有人應於24小時內繳清相應停車費用,超過24小時未繳費的,將以“機動車駕駛人違反交通指示標誌、標線通行”對違法行為罰款100元。
車主可以登錄“e福州”APP,通過“智慧停車”模塊中的“車牌繳費”或“代繳費”功能,輸入車牌號點擊確認即可查詢欠費訂單,並及時繳納停車費用。(記者 黃凌 通訊員 榕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