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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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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出臺12條措施支援文旅行業恢復發展

2022-09-22 12:15:36 來源: 福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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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漳州市文旅局、漳州市發改委、漳州市財政局聯合印發《關于支援文旅行業恢復發展的紓困幫扶十二條措施》,全力支援漳州市文旅行業穩崗就業、紓困解難、恢復發展。政策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該措施實施重點領域紓困扶持。給予省文旅廳認定補助的旅行社、A級旅遊景區疊加補助。旅行社疊加補助5萬~20萬元;A級旅遊景區疊加補助10萬~20萬元;未被省級認定為補助對象且在2021年景區復核中未被予以嚴重警告及以上處理的A級旅遊景區,給予一次性紓困補助10萬元。

  此外,該措施還支援暫退或緩交保證金。繼續執行保證金暫退政策,符合條件的旅行社,可申請將暫退比例提高至100%。對2022年4月12日(含當日)以後取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旅行社,可申請暫緩交納保證金。

  2022年8月至12月底前,對漳州市旅行社招徠10人(含)以上的外地團隊遊客在漳州過夜,按照過夜天數,分別再給予每天20元/人補助,每人次最多補3晚,單個旅行社獎補不超過15萬元。

  對新評定為國家3A級、4A級、5A級的旅遊景區,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40萬元、60萬元、200萬元,並對新評定為國家2A級的旅遊景區,給予一次性獎補10萬元。(記者 蘇益純)

[責任編輯:連雨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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