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重慶6月19日電 據重慶市紀委監委19日通報,日前,經重慶市委批准,重慶市紀委監委對重慶糧食集團原黨委書記、董事長胡君烈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胡君烈背棄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無視紀法底線,對抗組織審查;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職務晉陞中為他人提供幫助;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紅包禮金,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規投資非主業項目;參與賭博;甘於被“圍獵”,損公肥私“圍啃”國企,開設收錢辦事的“夫妻店”,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糧油購銷、幹部任用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挪用公款給他人使用,謀取個人利益;政績觀扭曲,好大喜功、違規投資海外項目,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嚴重不負責任,不履行必要的風險防範義務,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
胡君烈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挪用公款、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國有公司人員失職犯罪,是問題線索反映集中、群眾反映強烈,政治問題和經濟問題交織的腐敗典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重慶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重慶市委批准,決定給予胡君烈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