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重慶7月1日電(韓夢霖)7月1日,《重慶市數據條例》 (以下簡稱《條例》)正式實施,這是全國第三部專門在“數據”領域&&的綜合性地方法規。《條例》實施後,將對重慶市數據資源開發利用,加快數字化發展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
重慶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員黎藜介紹,《條例》是重慶市實施大數據智能化創新發展的立法保障項目,有利於破解數據領域痛點難點問題,進一步發掘和釋放數據資源的潛在價值,以數據賦能推動高質量發展創造高品質生活。
《條例》明確了數據處理規則和數據安全責任,確立了“數據安全責任制”,提出數據處理活動六類禁止性行為和八項數據安全保護義務,規範公共數據收集單位行為,建立健全數據質量管控體系和數據校核機制,為數據安全“保駕護航”。此外,《條例》還銜接和落實個人信息保護法、數據安全法,明確建立數據分類分級保護等一系列數據安全機制,規範第三方機構開展數據安全檢測評估、認證等行為;暢通個人信息保護渠道,建立處理涉及個人信息的投訴舉報制度。
《條例》還確定了公共數據的範圍,包括政務數據和公共服務數據兩大類。健全公共數據資源體系、平台、目錄規則,夯實數字化基礎底座,實現公共數據匯聚、共享、開放一張目錄管到底。推進公共數據共享開放,確立了公共數據屬性評估、共享開放審核以及授權運營等制度,強調公共數據以共享為原則、不共享為例外,公共數據開放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無償原則並依法最大限度向社會開放。同時,明確了數據共享、開放渠道,逐步擴大數據共享、開放範圍,促進公共數據資源向社會、市場主體有序流動。
此外,《條例》還明確了數據要素市場框架制度。強調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可以通過合法、正當的方式依法收集數據;對合法取得的數據,可以依法使用、加工;對依法加工形成的數據産品和服務,可以依法獲取收益。支持和規範數據交易有序發展,明確數據交易的原則、義務以及不得進行交易的三種情形,要求市數據主管部門建立健全數據交易管理制度,細化數據交易規則,加強監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