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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克隆號”冒充海外好友騙錢
2017-06-27 09:08:40 來源: 北京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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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幫我&&一下航空公司的楊經理,問一下我預定的機票預留好了沒有?”類似這樣的求助信息近日時常出現在“朋友”發來的微博私信聊天中,而發信息的並非真正的微博好友,而是一種來自騙子的克隆號。頭像一致,昵稱略微改動,這樣的賬號讓很多人險些上當。北京青年報記者發現,被騙子克隆的微博賬號多生活在海外,且騙術十分相似。對此,微博客服提示,遇到類似情況可以及時舉報。

  留學生賬戶被“克隆”

  阿寧(化名)是美國一位留學生,最近遭遇了微博克隆號的侵擾。克隆號用了和阿寧的微博一樣的頭像,只在阿寧的微博名字前加了一個小橫杠。

  阿寧對北青報記者稱,這個克隆微博號給他的微博好友發私信稱,自己在國外想要回國,要好友幫忙&&一個做機票銷售的劉經理,詢問機票是否出票,“差不多問了10個好朋友,還好我的朋友都沒上當,而且及時提醒我了,後來和好友一起進行了舉報。”

  阿寧稱,自己在美國的同班同學也遇到過這種情況,“我同學前幾天發微博説看到有人彈鋼琴,幾天后就有騙子用微博名、頭像都和我同學很像的微博賬號給別人發微博私信説要借錢買鋼琴,要轉賬兩萬多人民幣。我同學的一個朋友真的上當了,好在騙子把轉賬的銀行賬號寫錯了,那位朋友打了兩次款都失敗,&&我同學後才發現被騙了。”

  冒名行騙利用時間差

  北青報記者搜索發現,近期在微博上有大量網友反映自己的賬號被“克隆”,而這些被克隆的微博賬號主人大都生活在海外。“(騙子)趁美國這邊凌晨,中國國內是白天這種時間,跟我的好友説話。”阿寧&&,自己平時發微博時也會帶定位,可能因此讓克隆號有了可乘之機。而這些克隆號也常以詢問機票是否預定成功為由,要求好友給某位“經理”打電話。北青報記者試圖撥打幾個微博克隆號發給受害者的電話,但均顯示關機狀態。

  陳女士就是一名差點被“克隆號”矇騙的微博用戶。不久前,陳女士收到了自己好友“小陽”發來的微博私信。這個頭像和姓名都模仿自小陽的微博先稱自己在國外打不了國際長途,要求陳女士給一個國內的“楊經理”打電話詢問機票是否預定成功。因為頭像和好友一致,昵稱差別不大,陳女士信以為真地給這位“楊經理”打了電話,“他説國際匯款有限額,只能用國內匯款”。

  隨後,陳女士又&&了“小陽”,“小陽”跟陳女士要了銀行卡號,稱已轉給陳女士9000余元,並給陳女士發了“楊經理”的銀行卡號,要陳女士先行墊付。但陳女士隨後發現了異常,“她發消息催我,我覺得有點不對,後來問了我朋友,才發現這個號已經騙了好幾個人了。”

  近期出現大批克隆號

  北青報記者電話&&了新浪微博的客服人員,客服稱最近確實出現了大量的類似克隆號。

  新浪微博客服提醒,遇到相關情況,用戶應當及時進行舉報,“完成真實身份驗證的用戶,可直接在微博頁面內進行舉報。未完成真實身份驗證的用戶或者是非認證用戶,根據人身權益糾紛的處理流程,可通過‘填寫投訴通知函’的方式進行舉報。”客服人員稱,用戶舉報後,會有相關人員對賬號進行處理。

  一位新浪微博工作人員對北青報記者透露,目前微博也在探索相關的防範措施,包括通過粉絲親密度來進行逐級甄別,“但也容易造成誤傷,因為不知道這個號是不是普通人自己創建的小號。”工作人員稱,目前新浪微博方面還是以用戶自己舉報為主。

  律師認為涉嫌詐騙罪

  北京京都律師事務所的常莎律師告訴北青報記者,行為人克隆他人頭像詐騙他人好友錢財,其行為涉嫌構成詐騙罪。

  根據《刑法》第260條規定,行為人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可能被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産。

  對於&&方,常莎認為,微博作為提供服務的&&對於使用人在&&的註冊行為負有監管責任,對使用人的註冊進行必要的審查。(記者郭琳琳 實習記者 張曜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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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錯】 責任編輯: 何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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