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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個關鍵詞透視十八大以來中央12輪巡視
2017-06-21 18:48:26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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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北京6月21日電 題:五個關鍵詞透視十八大以來中央12輪巡視

  新華社“新華視點”記者

  十八屆中央巡視工作接近收官,作為十八大以來黨中央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利器,實現了對省區市地方、中央和國家機關、國有重要骨幹企業、中央金融單位和中管高校的巡視全覆蓋。“新華視點”記者梳理五年來依次開展的12輪巡視,通過五個關鍵詞透視中央巡視如何做到“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

  全覆蓋:完成8362個地方、部門、企事業單位黨組織全面巡視

  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共組織開展12輪巡視,巡視277個單位黨組織,對16個省區市開展“回頭看”,對4個中央單位進行“機動式”巡視。截至2017年4月底,順利完成對8362個地方、部門、企事業單位黨組織全面巡視任務,實現巡視全覆蓋、監督無禁區。

  2013年上半年,10個中央巡視組分別對中國儲備糧管理總公司、湖北省等單位和地區進行巡視。這是十八大後中央開展的首輪巡視。記者梳理髮現,2013年開展了兩輪巡視,2014年到2016年每年開展三輪巡視,今年進行了最後一輪巡視。

  中央機關巡視全覆蓋經歷了四個階段。第一階段是2014年第四輪巡視時,實現對3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全覆蓋;第二階段是2015年第八輪巡視時,實現對中管國有重要骨幹企業和中管金融單位全覆蓋;第三階段是2016年第十一輪巡視時,實現對中央部門和事業單位全覆蓋;第四階段是2017年第十二輪巡視時,實現對中管高校全覆蓋。

  中央黨校教授辛鳴認為,巡視全覆蓋是黨中央向全黨全社會作出的莊嚴政治承諾,現在兌現了承諾。全面從嚴治黨越是邁向縱深,黨內監督越要不斷強化,堅持巡視全覆蓋、無禁區,正是深化黨內監督的應有之義。

  求創新:方式方法日益豐富 范圍不斷拓展

  十八大以來,巡視工作取得豐碩成果,重要原因之一在于方式方法創新和范圍的拓展延伸,巡視工作更加機動靈活。

  常規巡視、專項巡視、機動巡視以及巡視“回頭看”等形式日益豐富。其中,僅十八屆中央第十二輪巡視中,就包括進駐29所中管高校開展專項巡視,進駐4個省區進行巡視“回頭看”,進駐4家單位開展“機動式”巡視等多種巡視方式。

  此外,“三個不固定”是突出的亮點之一。即:中央巡視組的組長不固定、巡視對象不固定、巡視組與巡視對象的關係不固定。

  此前,中央巡視組組長一般一屆任期5年。中央巡視組內部還有地方巡視組、金融巡視組、企業巡視組等。中央巡視組副局級巡視專員王瑛介紹,十八大以後,中央巡視組組長實行一次一授權、一次一任命;中央巡視組內部也不再有地方、企業和金融這樣的劃分;巡視組的具體任務,根據每一輪的任務臨時確定。

  專家認為,這種方式打破了巡視固定的“責任區”,巡視組組長也不再是“鐵帽子”,為巡視工作深入推進創造了更好的條件。

  湖北省黃岡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王立兵説,巡視方式方法不斷創新,更好地發揮了巡視尖兵和利劍作用。伴隨著更多的創新,將進一步強化對被巡視單位的近距離監督,更好地發現問題、解決問題,推進從嚴治黨。

  制度化:巡視條例逐步完善

  隨著巡視工作的不斷深入,巡視也在走向制度化。

  2015年8月,修改後的巡視工作條例正式頒布。條例強調巡視全覆蓋、全國一盤棋,中央巡視組的巡視范圍不僅包括省區市四套班子,副省級城市也納入巡視范圍;增加專項巡視條款等。

  21個月後,巡視條例再度修改。今年5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審議《關于修改〈中國共産黨巡視工作條例〉的決定》,強調條例修改總結吸納巡視工作實踐創新成果,對中央和國家機關巡視工作、市縣巡察工作、一屆任期內巡視全覆蓋等作出明確規定,為依紀依規開展巡視、推動巡視工作向縱深發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南開大學周恩來政府管理學院教授徐行表示,巡視條例的出臺和修改,是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加強黨內監督、規范巡視工作的要求,實現了巡視工作的制度化。巡視條例也和廉潔自律準則、紀律處分條例、問責條例等一起,成為全面從嚴治黨、依規治黨的利器。

  動真格:發現問題不回避、解決問題不手軟

  梳理12輪巡視可以看到,一些共性問題屢屢被發現。發現問題不回避、解決問題不手軟,體現了巡視工作的嚴肅性。

  ——“四個意識”不強,黨的建設薄弱。十八屆中央第九輪、第十輪、第十一輪、第十二輪巡視反饋情況中均指出部分地方和單位存在“四個意識”不強等問題。有的單位“對中央精神的學習傳達不及時,主責主業不突出”;有的單位“黨的領導弱化,落實中央有關重大決策部署不夠到位”。

  ——公款送禮、旅遊等違反八項規定精神問題時有發生。多輪巡視中,“超標準公務接待、收受禮品”“公款旅遊、公款送禮”等問題多被提及。

  ——以權謀私等腐敗問題多發。第一輪巡視時,巡視組就發現有地方“由于缺乏嚴格有效的監督制約措施,導致工程建設、礦産開發、土地出讓等領域腐敗案件易發多發”。第十一輪巡視反饋情況中,巡視組指出,“一些重點領域腐敗問題突出,一些領導幹部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

  此外,群眾身邊腐敗多發也是一個老問題。部分地方因“兩個責任”落實壓力層層遞減、群眾身邊腐敗多發被通報。

  安徽省一位基層紀委幹部認為,中央巡視反映的問題,在基層或多或少都存在。中央動真格,地方也來不得半點虛假,帶動問題從上到下、從點到面得到解決。

  打“老虎”:中央紀委執紀審查的中管幹部50%以上線索來自巡視

  巡視工作發揮了“千裏眼”作用,提供了大量“老虎”的違紀違法問題線索。

  來自中央紀委的統計數據顯示,十八大以來,中央紀委執紀審查的中管幹部中,50%以上的線索來自巡視,特別是挖出了蘇榮、王珉、黃興國等一批“老虎”,揭露了山西塌方式腐敗案和湖南衡陽破壞選舉案、四川南充拉票賄選案、遼寧拉票賄選案等。

  同時,十八屆中央前十一輪巡視工作,僅巡視中央和國家機關就累計受理信訪16萬多件次,與幹部群眾談話1.8萬多人次。中央組織部對巡視移交的、反映較為集中的選人用人問題進行專項檢查,已處理糾正和追究問責1100多人。

  截至2017年4月底,根據巡視移交問題線索,各地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廳局級幹部1225人,縣處級幹部8684人。

  全國政協委員、長江大學副校長鄭軍長期擔任省級政風督察員,他認為,巡視工作效果顯著,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不斷取得重大成效。而隨著巡視工作向縱深推動,實現巡視全覆蓋、監督無盲區,也有利于進一步完善巡視監督格局。(記者:翟永冠、陳尚營、梁建強、朱基釵)

  新聞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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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錯】 責任編輯: 郭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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