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假 停在紙上的權利?--代表委員建言保障職工休假權利 |
新華網北京3月6日專電 題:休假,停在紙上的權利?——代表委員建言保障職工休假權利
新華社記者
對不少上班族來説,送走春節長假,下一個能盼望的就是清明假期了。近年來,有關勞動者休息休假的制度日臻完善,但對于相當一部分職工來説,休假權利卻似乎停在了紙上,如同“鏡花水月”。正在召開的全國兩會上,職工休假權利也引起了代表委員的關注。
全年115天公共假期?
長春市民王宇在一家民營企業就職,參加工作3年多,幾乎沒有星期天,即使在剛剛過去的春節,他也只休息了兩天。
日前印發的國民旅遊休閒綱要提出,到2020年職工帶薪休假制度基本得到落實。“再等七年”遭到不少網友“吐槽”,但對和王宇一樣的不少職工而言,法定假日等基本休息休假權利已是奢望。
有媒體計算,“全年公共假期115天”:一是雙休日,全年52周,104天;二是法定假日,即元旦、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各1天,國慶節和春節各3天,全年共11天。
但實際上,記者採訪了解到,不少單位工作日和周末加班成為“家常便飯”,甚至有單位工作“5加2”“白加黑”,職工休息休假權利被一點點消解。
近日一項網絡調查顯示,在全年52個周末104天假期中,全部能休的網友人數不到1/4,有約10%的受訪者稱周末基本無休;法定假日方面,能全休的網友約佔四成,甚至約7%的網友稱11天都不能休。
“公務員、部分事業單位、大多數企業,都很難能休滿規定的假期,休假要真正落到每一個工作者身上,要走的路程還很長。”全國人大代表、東北師范大學附屬中學校長李楨説。
( 編輯: 趙延心 王春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