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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治理不能只聚焦線上
2017-04-07 08:40:12 來源: 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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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聯網持續與各行業融合,推動了新業態快速發展。互聯網帶來新機遇的同時,也帶來了一些新的問題。而且,隨著互聯網技術應用的深入和商業模式的滲透,網絡治理面臨的挑戰也在不斷變化。牢牢把握網絡治理的主動權,積極應對和有效解決各種問題,避免“頭痛醫頭、腳痛醫腳”,需要進一步樹立治本思維:找本源、明責任、治根源。

  網絡治理面對的新問題在性質上並非完全一致。研究這些問題和挑戰,不能將目光只聚焦線上上而忽視線下。提高網絡治理的精準性、有效性,應當根據不同的問題根源,設計相應的機制和措施。

  對于問題根源線上上的,如駭客攻擊帶來的安全風險、保護措施不到位導致的隱私風險、流量劫持引發的競爭秩序風險,應當結合線上技術、平臺、資訊方面的特徵進行制度設計。而對于問題根源線上下的,如利用電商平臺售賣線下制作的假貨、利用互聯網平臺發布線下違規服務的廣告,應當將整治和打擊的重點放線上下。對于線上線下交叉重疊的,如利用互聯網傳播虛假資訊、網絡暴力、違法傳播網絡影音作品等,就要考慮立體化的思路、方案,推動線上線下更好地形成合力。

  除了要分析問題的本源,還應注意梳理線下哪些主體的作用沒有發揮出來、哪些資源沒有調動起來。互聯網上的各種問題,顯然不是某一個部門、某一家機構、某一類主體能夠解決的。針對不同類型問題的根源,分清不同主體的不同責任,設計相應的激勵機制、問責機制、協同機制,才能調動起不同主體的積極性、發揮好不同主體的特有作用,進一步提高網絡治理的有效性。

  解決根源線上上的問題,網絡主管部門應當發揮主導作用,通過建章立制進一步明確法律底線、劃清政策紅線;網絡平臺企業可以更多地發揮配合作用,將法律制度上的要求轉化為平臺規則和技術代碼。處理根源線上下的問題,立法機關、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能否在法治原則下積極作為就顯得更為重要:法律空白且有必要的就應盡快立法,已有立法的就應嚴格執法。網信部門作為協調主體,應當發揮統籌、指導作用,其他部門在監管領域內也應勇于擔當、主動作為。

  問題本源識別清晰了、主體責任定位清楚了,能否推動網絡治理取得實效,還要看能否將設想、思路和方案轉化為實實在在的法律制度,並將制度內容落地為具體的法律實施案例。

  目前,許多線上問題確實比較突出,受到各方高度關注。但有效解決這些問題還需一個過程。比如,假貨一直是電商揮之不去的“污點”。確實,互聯網本身不生産假貨,而是假貨制售者將線下假貨“搬運”到線上。對于一些開放型電商平臺來説,不根除制假售假窩點、嚴懲當事人就無法根治線上假貨。不久前阿里巴巴“像治理酒駕那樣治理假貨”的呼吁,也表達了與政府機關合力打假的期待。因此,解決線上問題,除了網絡平臺企業自身要積極作為、做好防控之外,針對問題的線下根源,立法機關、執法機關也大有可為。(作者:周輝 為中國社會科學院文化法制研究中心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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