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醫療保障局聯合省衛健委印發了《關於省屬公立醫院第六批按病種收付費有關問題的通知》,遴選了帕金森病、甲狀腺功能亢進症、肝硬化等44個內科優勢病種,作為省屬第六批收付費病種。
按病種收費標準包含患者住院期間發生的診斷與治療等全部費用,即患者入院,按病種治療管理流程接受規範診療最終達到臨床療效標準出院,整個過程中所發生的診斷、治療、手術、麻醉、護理、床位、藥品及醫用耗材等各項費用。醫院按此標準收費,醫保和患者按規定比例付費。
在榕省屬公立醫院以及第九〇〇醫院(DRG實際收付費醫院除外),凡主診斷、主操作符合按病種收付費管理規定的基本醫療保險參保患者及自費患者住院均納入按病種收付費範圍。符合本批次主診斷和主操作的病例執行省屬公立醫院第六批病種收費標準,病種收費標準不分檔,同一病種不同省屬公立醫院執行統一收費標準。
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列入按病種收費管理的病種費用,醫保按照該病種收費標準結算,不設起付線,由個人和統籌基金按比例分擔。(記者 林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