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及廈門市發改委近日分別對兩市義務教育階段線下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標準公開徵求意見。
公告的適用範圍為義務教育階段道德與法治、語文、歷史、地理、數學、外語(包括英語、日語、俄語)、物理、化學和生物等學科,按照國家課程標準規定的學習內容進行的校外培訓收費,面向普通高中學生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參照本標準執行。
根據公告,擬實行的收費標準為:10人以下(含10人)班型的收費標準為50元/課時·人次;10至35人(含35人)班型的收費標準為40元/課時·人次;35人以上班型的收費標準為30元/課時·人次。
兩市明確,上述收費標準為政府指導價,各培訓機構可在各班型基準培訓收費標準基礎上上浮不超過10%確定具體收費標準,下浮不限。同時,每課時為45分鐘,實際時長不一樣的,按比例折算。此外,不得在培訓費用外另行收取任何(包括培訓資料)其他費用。(記者 儲白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