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市政府同意,市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
醫療救助保障對像是哪些?醫療救助對象由哪些部門認定?醫療救助重特大疾病病種有哪些?12月23日,重慶市醫療保障局就有關政策作解讀,權威解讀這些市民關心的問題。
醫療救助的保障對像是哪些?
醫療救助公平覆蓋醫療費用負擔較重的困難職工和城鄉居民,根據救助對象類別實施分類救助。對低保對象、特困人員、低保邊緣家庭成員和納入監測範圍的農村易返貧致貧人口,按規定給予救助。
對不符合低保、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或低保邊緣家庭條件,但因高額醫療費用支出導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大病患者,簡稱因病致貧重病患者,根據實際給予一定救助。
對於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等其他救助對象,按照既往政策規定繼續實施救助。
醫療救助對象由哪些部門認定?
特困人員、低保對象、低保邊緣家庭成員由民政部門認定;農村易返貧致貧人口由鄉村振興部門認定。因病致貧家庭重病患者由民政部門會同醫保部門等相關部門合理確定認定條件,目前相關文件正在制定中。各區縣政府規定的其他特殊困難人員,按上述救助對象類別給予相應救助。
救助對象身份自被認定後,相關信息由認定部門及時上傳報送,醫保、民政、鄉村振興部門通過信息共享等方式,為新增人員及時辦理參保登記並添加享受待遇標識,確保及時納入醫療救助保障。
如何做好醫療救助對象的綜合保障?
發揮基本醫保主體保障功能,參保人員享受同等的基本醫保待遇;大病保險對參加居民醫保的特困人員、低保對象、返貧致貧人員,起付線降低50%、報銷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取消封頂線;醫療救助對困難群眾實施托底保障。
醫療救助重特大疾病病種有哪些?
醫療救助重特大疾病病種有肺癌、食道癌、胃癌、結腸癌、直腸癌、乳腺癌、宮頸癌、嚴重多器官衰竭(心、肝、肺、腦、腎)、再生障礙性貧血、終末期腎病(尿毒症)、耐多藥肺結核、艾滋病機會性感染、重性精神病、血友病、肝腎移植前透析和手術後抗排異治療、慢性粒細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腦梗死、重症甲型H1N1、1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地中海貧血、白血病、精神分裂症、躁狂症、焦慮症等26個病種。
較之前的政策有什麼優化?
《實施意見》統一了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支付比例。對低保對象、特困人員、返貧致貧人口按不低於70%的比例救助,其他重特大疾病救助對象救助比例不低於60%。明確了封頂線,年度救助限額分別不低於10萬元、6萬元。
《實施意見》新增了傾斜救助,對規範轉診且在全市範圍內就醫的救助對象,經三重制度綜合保障後政策範圍內個人負擔仍然較重的,給予傾斜救助,具體救助標準由各區縣政府根據醫療救助基金籌資情況科學確定。
對未按規定轉診的救助對像是否救助?
未按規定轉診的救助對象,所發生的醫療費用原則上不納入醫療救助範圍。目的是為規範救助對象的診療行為,倡導基層首診,規範轉診,合理就醫。
參保群眾如何更方便快捷獲得醫療救助?
一是簡化申請、審核、救助資金給付流程,身份明確的救助對象,在市內定點醫療機構就醫實行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一站式”即時結算,未獲得“一站式”即時結算的,到區縣醫保經辦窗口或鄉鎮(街道)社會救助“一門受理”窗口申請即可獲得救助。
二是經基層首診轉診的低保對象、特困人員在市域內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實行“先診療後付費”,無需繳納住院押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