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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養老項目”“養老産品”“養老保險”裏的坑

  日前,市高法院發布養老詐騙犯罪典型案例,揭露以“養老服務”、投資“養老項目”、銷售“養老産品”、代辦“養老保險”等名義實施的詐騙套路,引導廣大群眾有效識騙防騙,為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營造良好社會環境。

  虛構養老扶貧項目實施詐騙

  2018年4月,程某某冒充國家扶貧工作人員,夥同謝某某等13人以謀取非法利益為目的,虛構“金種子”國家扶貧項目,假借提供“養老服務”“醫療服務”等實施電信網絡詐騙,並通過微信裂變式發展下線團隊,逐漸形成以程某某為首的詐騙犯罪集團。

  該詐騙犯罪集團成員眾多、層級分明、組織嚴密,利用群眾信任國家扶貧工作、渴求養老醫療服務的心理,通過電信網絡技術等手段,面向全國宣傳繳納97元會員費便可成為“金種子”項目會員、會員達到一定規模後即可獲得巨額扶貧補助款並享受養老醫療服務等虛假資訊,騙取被害人繳納的會員費。

  截至2019年7月,該詐騙犯罪集團在全國范圍內騙取23萬余名被害人共計2300萬余元,包括騙取10.34萬余名老年被害人共計1003萬余元。

  巫溪縣人民法院以被告人程某某等13人犯詐騙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至三年不等,並處罰金七十萬元至七千元不等。重慶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以婚介服務為名詐騙獨身老人

  2017年8月8日,被告人馬某、周某、吳某、劉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成立重慶某婚介服務公司,以提供婚介服務為名,騙取徵婚者會員費。

  公司下設網絡部、前臺、財務部、前期紅娘和後期紅娘五個部門,網絡部負責在網上獲取徵婚者資訊,前期紅娘通過電話邀約徵婚者到該公司與婚托見面,前期紅娘與婚托相互配合,以虛構婚托個人條件、婚托虛假表示願意與徵婚者交往為手段,騙取徵婚者的會員費,財務部負責收取徵婚者被騙會員費,前臺負責將被騙取會員費的徵婚者資訊登記後交後期紅娘,後期紅娘負責對被騙取會員費的徵婚者進行安撫。

  截至2018年3月10日,馬某等人以婚姻介紹為名騙取142名徵婚者(大部分為老年人)的會員費共計954096元。

  璧山區人民法院以被告人馬某等28人犯詐騙罪,綜合考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實、性質、社會危害程度以及具有的法定或酌定從寬情節,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至十個月不等,並處罰金五萬元至四千元不等,並責令各被告人退賠被害人經濟損失。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引誘中老年人高價購買保健品

  2014年8月至2017年8月,被告人趙某、蘇某某、陳某某等人為達到斂財目的,陸續在重慶、廣州等地成立多家健康管理公司,並以此為平臺招聘銷售人員,通過電話或者微信,使用統一編造的話術模板,針對具有不同疾病的不特定中老年人,冒充中醫專家、醫生或者健康中心工作人員等具有專業醫學知識的人員為被害人診療,採用虛構或誇大受害人所患疾病的嚴重性及所售産品療效的方式,高價銷售溫補氣血口服液、白藜蘆醇、慈苓安膏滋等産品,騙取多名中老年人共計5600余萬元。

  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以被告人趙某等33人犯詐騙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至一年十個月不等,並處罰金五十萬元至一萬元不等。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記者 黃喬)

編輯: 劉文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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