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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高院&&司法服務經濟社會穩定15條措施

  新華社重慶4月14日電(記者周聞韜)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日前&&15條措施,從規範行使法院審判職能、優化完善服務市場主體工作機制兩方面做出多項具體規定,為經濟社會穩定發展注入法治動力。

  此次&&的15條措施明確,將依法全面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依法認定合同效力鼓勵和促進交易。對具有優勢地位的市場主體利用中小企業處於危困狀態或對於內容複雜的合同缺乏判斷能力,致使合同成立時顯失公平的,支持中小企業的合理訴求。

  措施還提出,要依法保護企業數據權益、發揮破産審判救治企業作用、建立政務誠信訴訟執行協調機制。

  此外,重慶高院還提出要積極引導市場主體加強合規建設,完善“法律風險點+典型案例”的民營企業法律風險防範提示機制,幫助市場主體防範法律風險。推進人民法院指引企業合規建設活動,有效參與科創企業上市、公司治理、勞動用工等領域的合規建設,引導市場主體依法合規經營。 

編輯: 王龍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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