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減輕競賽給中小學生帶來過重負擔,近日,教育部等四部門聯合印發《面向中小學生的全國性競賽活動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明確競賽活動做到“零收費”,競賽以及競賽産生的結果不作為中小學招生入學的依據。
《管理辦法》強調,任何學校、學生及家長堅持自願原則參加競賽活動。競賽活動的組織舉辦要做到“八個不得”:堅持公益,不得以營利為目的;競賽各項工作不得進行委託、授權;任何單位、組織及個人不得向學生、學校收取各種名目的費用,做到“零收費”;不得指定參與競賽活動時的交通、酒店、餐廳等配套服務;不得通過面向參賽學生組織與競賽關聯的培訓、游學、冬令營、夏令營等方式,變相收取費用;不得推銷或變相推銷資料、書籍、輔助工具、器材、材料等商品;不得面向參賽的學生、家長或老師開展培訓;不得借競賽之名開展等級考試違規收取費用。
同時,《管理辦法》要求,競賽以及競賽産生的結果不作為中小學招生入學的依據,在競賽産生的文件、證書、獎章顯著位置標注教育部批准文號以及“不作為中小學招生入學依據”等字樣。
重慶對中小學生競賽活動有何要求?3月15日,記者從重慶市教委獲悉,重慶從嚴控制、嚴格管理面向全市中小學生的競賽活動,原則上不舉辦面向義務教育階段的競賽活動。而獲得認定的面向中小學生的全市性競賽活動,競賽結果不作為中小學招生入學的依據。
重慶晨報·上游新聞記者 秦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