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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個稅年度匯算下月開始 來看看你需不需要辦理

  3月1日至6月30日,將迎來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稅務總局近日發布《關於辦理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明確相關辦理事項。哪些人需要辦理年度匯算?有哪些途徑可以幫助納稅人做好年度匯算準備?記者進行了梳理。

  哪些人不需要

  辦理年度匯算?

  一般來講,只要納稅人平時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不一致,都需要辦理年度匯算。不過,為切實減輕納稅人負擔,財政部、稅務總局制發了《關於延續實施全年一次性獎金等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42號)。明確2021年—2023年,對部分需補稅的中低收入納稅人,可繼續適用免予年度匯算的政策。《公告》第二條據此列明了無需辦理年度匯算的情形。

  納稅人在納稅年度內已依法預繳個人所得稅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無需辦理年度匯算:

  1.年度匯算需補稅但綜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過12萬元的;

  2.年度匯算需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需要説明的是,納稅人取得綜合所得時存在扣繳義務人未依法預扣預繳稅款的,不在免予年度匯算的情形之內。)

  3.已預繳稅額與年度匯算應納稅額一致的;

  4.符合年度匯算退稅條件但不申請退稅的。

  在3和4這兩種情況下,納稅人無需退補稅,或者自願放棄退稅,也就不必再辦理年度匯算。

  哪些人需要

  辦理年度匯算?

  依據個人所得稅法,《公告》第三條明確了需要辦理年度匯算的情形,分為退稅、補稅兩類。

  一類是預繳稅額高於應納稅額,需要申請退稅的納稅人。依法申請退稅是納稅人的權利。只要納稅人預繳稅額大於納稅年度應納稅額,就可以依法申請年度匯算退稅。實踐中有一些比較典型的情形,將産生或者可能産生退稅,主要如下:

  1.納稅年度綜合所得年收入額不足6萬元,但平時預繳過個人所得稅的;

  2.納稅年度有符合享受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但預繳稅款時沒有申報扣除的;

  3.因年中就業、退職或者部分月份沒有收入等原因,減除費用6萬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企業(職業)年金以及商業健康保險、稅收遞延型養老保險等扣除不充分的;

  4.沒有任職受雇單位,僅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需要通過年度匯算辦理各種稅前扣除的;

  5.納稅人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年度中間適用的預扣預繳率高於全年綜合所得年適用稅率的;

  6.預繳稅款時,未申報享受或者未足額享受綜合所得稅收優惠的,如殘疾人減徵個人所得稅優惠等;

  7.有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支出,但預繳稅款時未辦理扣除的,等等。

  另一類是預繳稅額小於應納稅額,應當補稅的納稅人。實踐中有一些常見情形,將導致年度匯算時需要或可能需要補稅,主要如下:

  1.在兩個以上單位任職受雇並領取工資薪金,預繳稅款時重復扣除了減除費用(5000元/月);

  2.除工資薪金外,納稅人還有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各項綜合所得的收入加總後,導致適用綜合所得年稅率高於預扣預繳率;等等。

  哪些途徑可查

  是否需要辦理年度匯算?

  如果納稅人不太清楚自己全年收入金額、已繳稅額,或者無法確定自己應該補稅還是退稅,或者不知道自己是否符合免予辦理年度匯算的條件,可以通過以下途徑解決:

  1.可以要求扣繳單位提供發放的收入和已預繳稅款等情況,按照稅法規定,單位有責任將上述信息告訴納稅人;

  2.可以登錄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手機個人所得稅APP,網頁端地址為https://etax.chinatax.gov.cn),查詢本人納稅年度的收入和納稅申報信息;

  3.年度匯算開始後,稅務機關將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根據一定規則為納稅人提供申報表項目預填服務,如果納稅人對預填的收入、已預繳稅款等申報表項目認真核對沒有異議並確認後,系統就會自動計算出應補或應退稅款,納稅人就可以知道自己是否需要辦理年度匯算了。

編輯: 李海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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