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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部:對違法零容忍
2017-08-22 17:39:34 來源: 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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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網北京8月22日電(記者 曹瀅 韓家慧)環保督察查處污染企業是件大快人心的事,但也有人擔心,大力度“一刀切”會不會影響經濟發展和企業生存?

  針對于此,環境保護部政策法規司司長別濤在22日舉行的環保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從來沒有要求環保部門一刀切。”

  別濤説,環保部有兩個態度是明確的:一是反對部分地方平時疏于監管,不作為,違法企業長期存在,污染環境;二是反對部分地方在遇到環保督查檢查巡查的時候,採取簡單、粗暴的方法,片面處理發展與環保的關係,這是嚴重的不負責任,也是濫作為。

  “我們反對平時不作為,也反對檢查時的濫作為。”別濤説。

  別濤介紹,環境監管執法應堅持三個原則。第一對違法企業堅持零容忍,嚴格執法,公平執法。第二對環保守法企業,公正對待,依法保護合法經營權。第三對違法企業,要遵守法律規定的條件、程式,分類管理、合理引導、依法合理行政。

  今年4月,環保部啟動對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26”城市大氣污染防治強化督查,4個月來,28個督查組共檢查39759家企業(單位),共發現22392家企業存在環境問題,約佔檢查總數的56.3%。存在問題的企業中,涉氣“散亂污”問題企業佔7109家。

  不僅如此,根據環保部的調查,在京津冀地區發現的問題企業至少有17萬多家。這些問題企業很多是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環保設施未驗收或者沒有正常運作,超標或超總量排污,也可能是沒有排污許可證,還有的是環保部門責令改正之後,拖延消極,拒不整改。對違法的企業,我們的法律法規有相應的處罰規定。根據環保法律法規,未批先建的,環保設施不運作的,超標排污的,都有專門的處罰機制。

  例如建設項目未批先建的,發現之後環保部門可以責令改正,同時罰款。超標排污的,可以責令限制生産或者停産整治;情節嚴重的報政府批準後責令停業關閉。拒不執行環保部門責令改正決定的,還有可以移送公安機關進行行政拘留。

  別濤表示,實踐中的一些違法行為,無視法紀,只管自己盈利,損害了公共環境,也破壞市場公平競爭。

  “我們現在主要是抓大企業,但是對一些散亂污的企業,它的環保成本基本等于零。這就導致違法企業的實際成本很低,與守法企業的市場競爭不公平。”別濤説,“對違法的企業要嚴格執法,也可以説零容忍,這是法治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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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錯】 責任編輯: 翟子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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