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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議案8大關注點
2013年03月17日 07:28:30
來源: 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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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議制定學前教育法 完善基礎教育

    幼兒教育關乎千家萬戶,關乎全民族素質的提高。但和其他教育類別相比,學前教育缺乏完善的法律保障,管理體制不健全;城鄉之間、區域之間相比,學前教育發展不均衡的矛盾突出;民辦幼兒園和公辦幼兒園的師資隊伍素質整體不高,一些幼兒園師資水平差,設備簡陋,質量不高。因此,一些代表建議盡快制定學前教育法,進一步完善教育法規體系。

    明確學前教育的法律地位,特別強調要明確並強化政府責任,是劉希婭等30名代表的建議。王家娟等31名代表從教職工的角度提出建議,應合理確定師生比例、公辦民辦幼兒園教職工工資待遇等,健全學前教育發展的督導和問責制度;張素榮等39名代表提出,應依法規範幼兒教育問題,提高幼教水平。郝萍等31名代表則建議,應規定學前教育國家標準、投入和保障、幼兒園編制等。

    建議制定海洋基本法 維護國家海洋權益

    當前,我國的海洋維權形勢日趨嚴峻,海洋權益不斷受到挑戰。許多代表將目光聚焦我國海洋問題,與海洋問題相關的議案被很多代表提及,建議盡快制定海洋基本法。呂彩霞等31名代表提出,我國涉海活動範圍不斷加大,周邊國家海洋權益爭端日趨尖銳,海洋事務面臨複雜局面。

    楊偉程等34名代表提出,我國目前還缺乏綜合性海洋法律,一些單行法律之間存在交叉衝突和重要制度缺失,存在着國家海洋戰略基本原則和基本精神體現不充分等問題,應確定我國海洋事業發展目標、基本方針和政策。馬傑等31名代表的議案則提出應立法加強高層協調,統一管理海洋事務,增強海洋意識,強化海上維權,體現有效管轄。呂彩霞等代表提出,應確立我國海洋發展戰略,維護國家海洋權益,完善海洋法律體系。

    建議制定社區矯正法 規範社區矯正工作

    目前我國社區矯正工作面臨法律依據不足、執法主體不明、機構體系不順、工作力量不足、管控手段不強、保障水平不高等問題,為進一步規範並促進社區矯正工作的開展,多位代表建議制定社區矯正法。

    其中,余敏等30名代表提出,建立社區矯正執行機制,構建統一的社區矯正執行權;明確社區矯正機構工作人員的法律地位等。賈春梅等31名代表提出,組建社區矯正隊伍,確立科學的評估、分類管理模式,建立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的激勵機制等。

    王翠鳳等31名代表提出,明確社區矯正的性質、任務和原則,矯正的期限,社區矯正實施機關的性質、地位、領導和管理體制,社區矯正人員的權利與義務,社區矯正的執行和監督程序等。戴仲川等30名代表也提出,加強社區矯正工作的制度化、規範化和法制化建設,設定嚴格的法律規制。

    建議制定社會救助法 盼社會救助成網絡

    “沒有社會救助法,無法保證社會救助制度規範、良性運作。”史貴祿等32名代表在議案中提出。“我國現行社會救助政策基本完備,但沒有基本法律對社會救助相關問題進行全面系統的規範和調整。”姜健等31名代表提出。劉玲等30名代表提出,現有社會救助政策不適應現實要求,對隱報、瞞報收入或騙保等行為沒有與社會救助配套的懲戒機制。

    社會救助制度是關注弱勢群體利益的體現,僅僅依靠責任保險制度和侵權責任制度來填補損害遠遠不夠。為此,許多代表建議制定社會救助法。姜健等代表建議全面整合社會救助資源,明確醫療、教育、住房、司法等專項救助內容;陳保華等30名代表提出,建立嚴格的資格審查制度,實行統一的救助標準;洪航勇等31名代表建議健全對社會救助工作的監督管理機制。

    (資料來源: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代表議案摘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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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劉曉朋 黃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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