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議案8大關注點 |
建議修改刑法 重點關注婦女兒童權益保障
在關於修改刑法的議案中,涉及對拐賣婦女兒童、盜採煤礦、未成年人犯罪、虐待罪、非法鑒定胎兒性別、賄選等方面的定罪量刑。其中,對涉及拐賣婦女兒童以及虐待罪等方面提出修改建議的議案較多。
對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罪,伍冬蘭等30名代表提出,建議加大買主的刑事責任,將是否阻礙其返回原居住地、是否阻礙對其進行解救作為量刑情節考慮。針對社會上屢次曝光幼兒園老師體罰或虐待孩子等現象,秦希燕等30名代表提出,刑法對虐待罪的主體規定一般局限於家庭成員,難以將老師等非家庭成員虐待兒童行為納入虐待罪予以制裁,建議擴大虐待罪主體。
其他方面,胡旭曦等31名代表建議增設職業發放高利貸罪,對高利貸行為進行全面規制;賈春梅等30名代表建議明確對嫖宿幼女的行為一律按強姦罪從重處罰。
建議修改行政訴訟法 強化行政訴訟監督
“行政訴訟法規定的受案範圍過窄;關於檢察監督的規定操作性不強;受案範圍僅限於具體行政行為、管轄級別過低……”針對行政訴訟法目前的現狀,一些代表提出了修改行政訴訟法的議案。
徐安等47名代表建議,增加對執行活動監督範圍和措施以及對行政機關違法行為監督的規定。林蔭茂等30名代表提出,建議明確檢察機關對行政訴訟監督權的對象、範圍、方式和程序。莫文秀等31名代表建議專章規定檢察監督制度。
其他方面,寧夏代表團提出,現行的行政訴訟法只規定了檢察院的抗訴權,對抗訴具體操作程序的規定比較分散,不便於實際執行。楊克勤等31名代表提出,行政公益訴訟立法不健全,大量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的問題無法通過司法途徑得到解決,建議明確賦予檢察機關公益訴訟權。
建議修改大氣污染防治法 多管齊下治霾
在“關於修改大氣污染防治法的議案”中,一些代表不約而同地提出:現行大氣污染防治法已不能滿足當今治理空氣污染的要求,建議修改大氣污染防治法。
周洪宇等30名代表提出,建議全國人大常委會2013年在全國範圍內開展一次對大氣污染防治法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檢查結束後適時啟動大氣污染防治法的修改工作。
朱之文等36名代表提出,建立跨區域應對大氣污染的聯防聯控機制。王翠鳳等30名代表建議,完善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制度,強化機動車污染物排放管理。張全等30名代表也提出,應建立協調區域經濟、社會、環境的控制性指標體系,建立區域灰霾污染的預警和應急機制。傅企平等30名代表建議,增加植樹造林硬指標,加大機動車管理力度,建立大氣污染事故評估制度。
建議制定自然保護地法 完善生態補償機制
“儘管我國已建成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國家濕地公園和水源保護地等自然保護地總面積約佔國土面積的18%,但普遍存在管理薄弱,缺乏統一協調的管理機制等問題。”吳金水等42名代表在“關於制定自然保護地法的議案”中這樣寫道。周緒紅等32名代表建議,通過立法,明確自然保護地的法律地位。
如何更好地保護自然保護地?許多代表建議制定自然保護地法,並給出了具體建議。針對自然保護地管理工作經常受制於地方發展需求,管理部門的管理權和監督權不分的現狀,嚴以新等32名代表建議明確自然保護地的法律地位,將自然保護地管理權、監督權和評估權分開,保障自然保護經費的長效穩定投入。呂忠梅、閆傲霜等代表建議加強獨立的科學評估。吳金水等代表建議明確自然保護地的管理體制、分類分區管理、規劃和計劃、經費保障等制度。
| ( 編輯: 劉曉朋 黃銳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