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 正文
更好發揮環評的源頭預防作用——解讀新修改的《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
2017-08-01 22:58:21 來源: 新華社
關注新華網
微博
Qzone
評論
圖集

  新華社北京8月1日電 題:更好發揮環評的源頭預防作用——解讀新修改的《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

  新華社記者高敬

  《國務院關于修改〈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的決定》,將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決定對現行條例進行了修改,簡化了建設項目環境保護審批事項和流程、加強事中事後監管,並進一步優化服務,減輕企業負擔。

  國家根據建設項目對環境的影響程度,對建設項目環境保護實行分類管理: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重大影響的,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輕度影響的,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建設項目對環境影響很小,不需要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應當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

  環保部在條例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的説明中介紹,現行環境影響評價規定與環境管理需求凸顯出諸多“不適應”,如建設項目環評審批范圍過大,不符合簡政放權的要求。據不完全統計,近年來我國每年審批的環境影響登記表約佔審批數量50%,這類項目環境影響很小,對其審批增加了政府行政成本和企業負擔。

  此次條例修改,簡化了建設項目環境保護審批事項和流程,比如將環境影響登記表由審批制改為備案制。這既是新環境影響評價法的規定,也是順應市場需求的一種改革。此前環保部已經發布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備案管理辦法》。

  專家表示,這將使環評管理重點聚焦到環境影響較大的項目上,強化環評源頭預防作用,使環境管理從粗放式走向精細化,進一步提升環評有效性,同時有利于減輕企業負擔和項目建設成本,釋放企業的經濟活力。

  條例還規定,將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的報批時間由可行性研究階段調整為開工建設前,環境影響評價審批與投資審批的關係由前置“串聯”改為“並聯”;取消行業主管部門預審等環境影響評價的前置審批程式,並將環境影響評價和工商登記脫鉤。業內人士表示,這些修改將縮短建設項目的審批時間,為企業贏得寶貴的市場機遇。

  簡化建設項目環境保護審批事項和流程,是不是意味著主管部門對建設項目放松了環境監管?

  條例在修改中加強了事中事後監管。條例強化了資訊公開和公眾參與,規定建設單位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徵求建設項目所在地有關單位和居民的意見。建設項目竣工後,除按照國家規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設單位應當依法向社會公開驗收報告。

  同時,條例加大了違法處罰和責任追究力度,並針對實踐中一些企業特別是上市公司“不怕罰款怕曝光”的情況,提出將建設項目有關環境違法資訊記入社會誠信檔案,及時向社會公開違法者名單。

  此外,條例還進一步優化服務,減輕企業負擔。條例規定,審核、審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及備案環境影響登記表,不得收取任何費用。對企業而言,這也是一個好消息。

  據了解,環保部近期也調整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這些改革舉措將使我國的環境管理更貼近實際、更科學、更高效。

+1
【糾錯】 責任編輯: 常寧
相關新聞
新聞評論
    載入更多
    河北大霧 部分地區能見度不足500米
    河北大霧 部分地區能見度不足500米
    非法改裝豪車被查扣 在停車場裏雜草覆蓋無人領
    非法改裝豪車被查扣 在停車場裏雜草覆蓋無人領
    中國“坦克兩項”代表隊在俄首賽告捷
    中國“坦克兩項”代表隊在俄首賽告捷
    浙江舟山東極島現“雙彩虹”美景
    浙江舟山東極島現“雙彩虹”美景
    010020020110000000000000011100001121416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