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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前教育違背未成年人成長規律 專家:應立法禁止
2017-06-20 10:13:48 來源: 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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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成都市教育局近日叫停一家知名教育培訓機構,讓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開始留意起“超前教育”。

  “我留意之後才注意到,我家附近的幼兒園和培訓機構,很多都打著‘雙語教學’的牌子,聲明是在進行‘超前教育’。我很疑惑,孩子還那麼小,‘雙語教學’的成果能有多大呢?所謂的‘超前教育’有多大意義呢?”朱巍近日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採訪時説。

  對于朱巍的疑惑,浙江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一次會議近日審議通過的《浙江省學前教育條例》給出了答案。

  《浙江省學前教育條例》規定,幼兒園實施保育和教育應當防止和糾正小學化教育傾向,不得教授小學教育內容和進行其他超前教育或者強化訓練,不得組織學齡前兒童參加商業性活動和無安全保障的活動。

  對此,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認為很有必要。

  “教育培訓機構確實為學生提供差異化選擇。但是,當教育培訓嚴重衝擊國家基本教育秩序時,就必須對其提供的教育培訓內容進行嚴格規范。對于教育培訓機構明顯衝擊教育秩序的超前教育做法,應該明確禁止。”熊丙奇對《法制日報》記者説。

  上海政法學院教授、上海市法學會未成年人法研究會會長姚建龍近日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採訪時指出,應試教育體係給了“超前教育”生存的空間,一些培訓機構的宣傳助長了“超前教育”的生長,盡管“超前教育”違背了未成年人的成長規律和教育規律,但仍然有很多家長在追捧,而很多原本遵循規律的家長卻在這種現象的倒逼下變得焦慮。

  “毋庸置疑,‘超前教育’已經對未成年人成長和教育秩序造成了嚴重幹擾。當這個問題已經具有一定普遍性並産生一定的危害時,就有必要在立法層面對此進行合理規范,這也符合未成年人保護法以及關于未成年人保護的基本要求。”姚建龍認為,有必要通過立法對“超前教育”作出禁止性規定。

  教育監管部門監管無據

  在電影院裏,大家原本都好好坐著看電影,但突然間第一排的人站了起來,此時,卻沒有人叫其坐下,為了看電影,第二排的人也站起來,隨後整個電影院的人都站了起來……在痛苦地看完電影後,大家都在慶幸,幸好自己站了起來,否則根本看不到銀幕。然而人們卻忘記了最基本的規則——在電影院看電影本就是要坐著的。

  熊丙奇用這樣的比方,來形容他眼中的“超前教育”:是鼓勵人們站著看電影的人。

  5月12日,成都市教育局聯合五城區對一家知名培訓機構違規辦學進行整治,責令9個“未取得所在區域教育行政部門的行政許可,存在擅自招生的違規辦學行為”的教育點進行整改,且整改期間立即停止招生和教學。

  “成都市的治理,針對的只是教學點沒有獲得辦學許可證,而並非針對其培訓內容。由于我國目前並沒有明確的法律禁止‘超前教育’,因此,培訓機構進行超前學習培訓,教育監管部門監管無據。”熊丙奇説。

  長期關注教育領域的熊丙奇坦言,對于培訓機構的超前學習培訓,家長和社會所能做的,當前只有無奈吐槽以及隨之更加強烈的焦慮情緒,而培訓機構再把這種焦慮情緒變為商機。

  “據報道,原來只存在于小學階段的奧數培訓,現在已經面向幼兒園小班學生開設。隨著時間的推移,這種焦慮不僅沒有消除,反而變得更加嚴重。”熊丙奇説。

  行政規定難阻培訓熱

  事實上,我國目前已經對學校教育、幼兒園教育提出了明確的要求,不得進行超前教育,具體來説,就是幼兒園不得小學化,小學零起點教學。

  教育部有關負責人曾在2015年接受媒體採訪時指出,幼兒園要堅持以遊戲為基本活動,研究建立科學的幼兒園保教品質監測評估體係,制定保教品質評估指南,對各類幼兒園進行品質監測評估,定期發布評估結果,接受社會監督;嚴格規范小學招生和起始年級教學,嚴禁小學以各種名義進行選拔性入學考試,一年級嚴格實行“零起點”教學,教學進度不得提前,解除家長“怕跟不上”的擔心。

  教育部曾經多次發文,禁止“拔苗助長”式的超前教育和強化訓練,力圖推行素質綜合教育,以全面培養學生的綜合能力。

  “相關的行政規定只對體制內學校、幼兒園起作用,難以規范進行教育培訓的社會培訓機構。事實上,這一行政規定,不但在體制內的學校、幼兒園遭遇執行難,也在某種程度上加劇了培訓熱。”熊丙奇説。

  一個值得深思的現象是,絕大多數家長是在身不由己的焦慮中追捧“超前教育”。

  “我兒子正在上幼兒園,雖然我沒有給他報輔導班,但有時候也會教他一些簡單的英語單詞。其實我也很焦慮,既怕教太多打擊他的興趣,又怕他被別的孩子超出太多。”高揚苦惱地對記者説。

  與很多家長的盲目追捧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很多學校與老師對此持反對態度。

  全國人大代表趙麗莎在今年全國人大會議期間稱,自己在調研中發現,很多幼兒園和小學教師對學前教育超前之風有很大意見。

  “一些孩子過早參加學前教育,卻因為生長發育階段決定了理解力跟不上,導致似懂非懂、似學非學,反而影響了日後正常的學習,破壞了學習興趣。”趙麗莎説。

  需立法維護教育秩序

  “你能設想一個班級所有學生都報培訓班、超前學習的場景嗎?這樣的教育,對我國學生、家庭有什麼好處呢?這還是差異化選擇嗎?”熊丙奇在接受記者採訪時,提出了這樣幾個問題。

  “嚴格説來,大規模、高強度的超前教育是反教育、反常識的、是功利與短視的、是會給學生的成長帶來傷害的。當‘超前教育’培訓變為一個影響全社會的教育問題時,就必須從維護基本教育秩序出發,考慮立法對教育培訓的內容進行規范了。”熊丙奇説。

  值得注意的是,我國已有浙江、雲南、遼寧等地進行立法,對“超前教育”作出了禁止性規定。

  2013年3月1日起施行的《雲南省學前教育條例》規定,學前教育不得教授小學內容和進行其他超前教育或者強化訓練,不得開展任何違背學齡前兒童身心發展規律的活動。

  將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的《遼寧省學前教育條例》規定,禁止舉辦以超前教育和定向強化訓練為目的的興趣班、特長班、實驗班等。

  熊丙奇介紹,不僅我國地方立法有這方面的禁止性規定,一些國家也早已在立法中明確規定,0到6歲階段,所有幼兒園、早教機構都不得對孩子進行小學化知識教育。

  “按照這些國家的規定,幼兒家長在社會上的任何機構,都是不可能獲得小學化教育內容的,最多只有在家裏由父母進行小學化知識教育。這就極大程度緩解了家長的焦慮,也讓學前教育去小學化變得可能。”熊丙奇説。

  在朱巍看來,很多培訓機構正是利用了家長的焦慮心理,將“超前教育”作為自己培訓的噱頭。

  “事實上,很多培訓機構在‘超前教育’的宣傳上都涉及虛假宣傳,有不少機構還在宣傳時違反了廣告法。”朱巍指出,盡管目前法律還未對“超前教育”作出規范,但在針對培訓機構的宣傳方式上,廣告法已經有了明確的規定。

  朱巍指出,廣告法明確規定,教育、培訓廣告不得利用科研單位、學術機構、教育機構、行業協會、專業人士、受益者的名義或者形象作推薦、證明。不能用名師、名校、升學率等字眼宣傳。

  熊丙奇認為,培訓機構之所以能夠將家長的焦慮情緒轉變為自己的商機,正是由于法律空白所致,目前已有地方立法進行這方面的探索,完全可以總結經驗,加快統一立法進程,全面地對“超前教育”進行規范。

  “培訓機構可以給學生個性化的學習輔導,但不能助長早學、超前學這些違背教育規律的行為。然而,目前培訓機構開展的超前教育培訓已經影響了我國的基本教育秩序,必須通過立法進行明確禁止。不然,我國整個學前教育、義務教育的教學秩序,會被培訓機構的超前教學搞亂。”熊丙奇説。

  熊丙奇在對記者闡述他的觀點時,再次打了一個比方:這就好比電影院,你可以把座位、環境搞得舒適一些,但是,卻不能縱容前排的人站起來觀看。(記者 蒲曉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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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錯】 責任編輯: 薛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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