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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共用單車擬“限量” 押金須放專用賬戶
2017-04-22 07:28:33 來源: 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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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9日,昌平區龍澤地鐵站,上千輛共用單車停靠路邊,堆積在機動車道上,三車道變成兩車道。記者 王飛 攝

  昨天,市交通委公布《北京市鼓勵規范發展共用自行車的指導意見(試行)(徵求意見稿)》,其中提出,北京鼓勵發展共用單車,但要進行總量控制,此外,共用單車企業收取用戶的押金,要設立統一的押金賬戶加強管理。

  該《指導意見》自4月21日至5月4日公開徵求意見。

  不到一年發展到70萬輛

  《指導意見》明確了企業、政府、使用者的責任,提出數量管控要求。交通委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去年8月以來,北京的共用自行車數量爆發式增長,出現了快速擴張、搶佔市場、無序投放的現象。

  據交通委有關部門統計,共用自行車自去年8月在京投放以來,ofo、摩拜、小藍、酷騎、永安行、智享等企業先後投放車輛規模近70萬輛,注冊用戶近1100萬。共用單車深受市民喜愛,對推動綠色出行、解決市民“最後一公里”發揮了積極作用,但也存在著亂停亂放等問題。

  “發展總體是好的,但也出現一些問題。”上述負責人説,主要是企業亂投放、承租人亂停放、押金未監管、集中停放區車位不足、車輛被侵佔、破壞等。

  各區設定最大投放數量

  《指導意見》提出,共用自行車的發展規模要與市民短途出行需求、城市空間承受能力和道路資源與停放設施承載能力相匹配。共用自行車不能無序投放,要科學把握總量和投放節奏,防止盲目擴張。

  上述負責人進一步解釋稱,總量控制的具體數據還沒有,擬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區級政府編制轄區發展和停放規劃,設定轄區最大投放數量,運營企業須向區主管部門報備並簽訂共用自行車管理承諾書,根據各區發展規劃制定車輛投放計劃,進行合理投放。

  押金放專用賬戶監管

  目前,市場上各類共用單車的押金金額不一,在99元-299元之間,因注冊用戶眾多,押金總額龐大。之前成都、濟南、上海、深圳等地已相繼出臺規范共用單車的指導意見。深圳的管理意見首提共用單車押金管理的問題。

  新京報記者發現,北京的《指導意見》也將企業收取的押金納入管理范疇,為防止出現用戶押金亂用,或退費難等情況,《指導意見》擬規定,在京投放車輛企業須開立企業資金專用賬戶,公示押金退還時限,及時退還承租人押金。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將加強對企業資金專用賬戶管理,防控承租人資金風險。

  ■ 焦點

  退出機制 企業退出前要完成車輛回收

  為建立良好的市場秩序,《指導意見》對共用自行車企業進入和退出運營分別進行規定。準入機制包括:企業應符合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在北京市工商注冊,並向注冊和投放區主管部門報備;企業投放車輛應符合國家、行業標準並安裝衛星定位裝置;配備與車輛投放規模相匹配的管理人員,具備線上線下服務能力;企業加強資訊平臺建設,與交通主管部門監管平臺對接;在北京市開立企業資金專用賬戶;依法依規經營,接受相關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退出機制包括:企業退出運營前要向社會公示,退還承租人押金,完成所有投放車輛回收等工作;不履行企業管理主體責任和行業自律要求的,按相關部門要求退出。

  亂停管理 騎車人多次亂停將限制使用

  共用自行車與普通自行車停放規則是一致的。針對共用自行車數量爆發式增長、現有自行車停放區不足的問題,下一步,各區主管部門將根據非機動車停放管理規劃和共用自行車停車區設置技術導則,加快自行車停放區設置工作。

  在一些交通樞紐、公交場站、軌道交通車站、大型商業區、辦公區、醫院、旅遊景區、居住區、企事業單位等公共場所,視情況優化停放區設置;在新建公交場站、軌道交通車站、商業區、居住區等周邊規劃預留較為充足的自行車停放區。

  企業運用電子地圖等手段,在手機APP中標注可停放區和禁停區,引導承租人將自行車還至可停放區;完善承租人信用評價制度,制定安全騎行規范、停放守則、文明用車獎懲辦法,對多次經核實確認的違規違約承租人列入企業黑名單,共同限制其使用。市交通主管部門將建統一的監管平臺並實現資訊共用,開展大數據分析,為科學確定總量規模等提供依據。

  破壞車輛 盜竊破壞共用單車將由警方處罰

  市交通委等相關部門指導各區開展共用自行車規范發展工作;區政府組織區屬單位和市屬直管單位對轄區內共用自行車運營企業進行綜合管理;市區兩級主管部門研究制定企業主體責任考核機制;市公安部門對盜竊、侵佔、破壞等違法行為,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市公安交管部門依法對違法騎行及亂停亂放的承租人給予處罰;市城管執法部門按照法律法規,對影響市容市貌的車輛進行處置。

  電動單車 共用電動自行車暫不在北京發展

  該《指導意見》中明確提出共用單車是城市慢行係統的組成部分,予以鼓勵發展。但北京暫不發展使用電動自行車作為共用自行車。

  在“徵求意見稿”出臺前,北京市場上曾多次出現共用電動自行車的身影,去年底,共用電動車首現北京街頭,一周後被公安交管部門叫停。今年2月份,一家企業在通州投放近百輛共用電動車,3天後被叫停。

  交通委官方解讀稱,共用自行車具有多人次使用、露天停放的特徵,電動自行車用于共用,主要問題是安全隱患大。騎行電動自行車與普通自行車相比,車身重、速度快,且需要一定騎行經驗,發生交通事故後,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往往受到更大傷害。同時,充電過程和露天停放對電池的安全也有很大影響。

  記者發現,不單是北京,深圳、廣州等城市也曾拒絕過共用電動單車。值得一提的是,共用電動單車今年3月份在南京市拿到合法經營牌照。

  ■ 回應

  ofo 京津冀小黃車配定位智能鎖

  北京版“共用單車管理辦法”開始徵求意見,針對其中提到的停車管理、賬戶押金監管、用戶安全等問題,共用單車企業ofo回應,將積極配合政府相關規定,推動共用單車規范有序發展。

  “徵求意見稿”提出,共用自行車的使用強度、頻度遠高于個人自有自行車。為保障承租人騎行安全,《指導意見》要求企業投放車輛應符合國家、行業標準,保證車輛技術狀態良好,滿足安全騎行要求,在運營過程中要定期檢測車輛,不符合品質標準的車輛要及時退出。車輛要安裝衛星定位裝置。

  目前,市場上用戶量佔比較高的ofo的定位能力弱,只能顯示在某個區域有幾輛車,並不能精準到車輛位置定位。ofo回應稱,今後ofo小黃車將在京津冀地區配備擁有全球衛星導航定位技術的北鬥智能鎖,並全面開展北鬥衛星定位係統技術共用單車在京津冀地區的行業試點。

  為了規范停車,ofo還將為子鎖加裝GPS模組,進一步實現劃分車輛禁停區及推薦停放區的規劃方案,簡單地説,如果把小黃車停在禁止停放區,用戶根本就鎖不上車。

  摩拜

  不具衛星定位車輛都應銷毀

  昨日,摩拜單車表示完全讚同“徵求意見稿”中有關共用單車“企業投放車輛應符合國家、行業標準並安裝衛星定位裝置”、“及時退出不符合品質標準的車輛”的規定,並呼吁相關政府部門強制要求行業內所有企業立即召回、全部銷毀不具備衛星定位功能的共用單車,保障用戶騎行安全,尤其保障12歲以下兒童安全。

  在押金監管方面,摩拜單車表示,他們是行業內最早一家實現押金安全監管的企業,100%確保全體用戶押金安全。(記者郭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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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錯】 責任編輯: 劉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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