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微博行銷、微信公眾號之後,移動知識付費無疑是當下最熱門的商業現象。佐證之一是,日前一篇題為《一門網絡課程何以價值3000多萬元?》的報道提到,北大經濟學教授薛兆豐在某平臺開設的語音課程專欄,“擁有超過17萬付費訂閱者,價值近3500萬元”。在筆者看來,一門網絡課程“價值3500萬元”和“收入3500萬元”還是有本質區別的,不過必須承認的是,移動知識付費作為新的互聯網創業風口的確正在興起,並極大地改變了人們獲取知識的方式和傳播格局。
有必要澄清的是,即便是在前互聯網時代,人們獲取知識的過程大多數也是付費的,無論是購買書籍雜志,還是學習進修一門專業知識,都需要承擔一定的經濟成本。而移動知識付費之所以興起,首先要歸功于互聯網技術的飛速發展,使得人們較之過去可以更加便利地填充所謂的“碎片化時間”,滿足更加個性化地汲取新知的需求。這種新的學習方式的興起,至少帶給我們以下兩方面的巨大衝擊:一是觀念上,過去很多人總是把網絡想像成是免費的,或者説是“崇尚分享精神”,但移動知識付費顯然“悖逆”了這種趨勢;二是實踐上,通過移動平臺獲取知識,即便是學習者能夠組建一定的網絡社群,但與傳統的個體閱讀和課堂式教學,在學習互動過程上還是存在著本質的區別。
基于此,如果移動知識付費要成為一種可持續的模式,避免淪為商業上的一陣風,那麼很重要的一個前提就是要重視網絡智慧財産權的保護。就目前而言,通過付費訂閱獲得特定的學習內容,是各個平臺常見的避免其“共用”的排他手段,然而這似乎並不能杜絕一些購買者轉錄這些內容進行二次分享。另外還要看到,一些“崇尚分享精神”的網友,錄制了一些知名教授學者、各界精英的講座、課程內容,以免費形式發布到平臺上,不僅存在著“未經許可”的侵權嫌疑,也衝擊了相關的付費內容。其實這並非移動知識付費模式單獨面臨的挑戰,無論是網絡音樂還是電子書,剛興起那會兒也曾面臨同樣的問題。恐怕只有通過不斷加強對網絡智慧財産權的打擊和保護力度,才能倒逼用戶形成更好的意識和習慣。
更為關鍵的是,要説服網絡用戶買單,根本還在內容。早有業內分析者指出,與網絡遊戲這些娛樂性內容不同,用戶對網絡平臺上知識性內容的選擇,往往是以更加理性的方式來衡量價值,對其品質要求更加嚴苛。同時,從相關報道中也不難看出,那些網絡電臺上廣受歡迎的節目,除了一部分是基于制作者的網紅屬性外,其他專業性、小眾化的內容,往往需要制作者精心準備,充分考慮用戶需求及互聯網溝通、傳播特點等一係列因素。從前幾年逐漸興起的網絡影視節目,到如今的移動知識付費,本質上都遵循了同樣的消費邏輯:用戶的需求是巨大的,同時他們也是挑剔的,就如同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要求一樣,關鍵是實現供與求的匹配。
最後,不容忽視的還有“學習過程”。作為資訊時代的一位著名未來學專家,尼葛洛龐帝曾在上世紀90年代以“數字化生存”為主題,準確預言了電腦對人類生存的重大影響,包括時下流行的VR技術,唯獨在“互聯網將創造一個更加和諧和平的世界”這一社會願景上“失算”。在筆者看來,關鍵在其對技術在增進人類認知,以及改進人與人互動上存在的局限性未予足夠重視。以此來檢視移動知識付費,最大的挑戰或許不在用戶付費的意願、智慧財産權的保護上,而在于這種碎片化的學習過程究竟能在多大程度上真正增進個體的知識累積。花10分鐘“聽”別人講一本書,是否比自己讀10分鐘更能獲益?這才是值得正視的問題。■子 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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