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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伐260余年樹齡紅豆杉拿來熏臘肉 兩人因此獲刑

  工作人員勘查砍伐現場遺留樹樁。南岸區人民法院供圖

  一株260余年樹齡的紅豆杉被非法採伐,竟是為了用來熏臘肉? 1月10日,重慶市南岸區人民法院將巡回法庭搬到了綦江區打通鎮余家村,在當地公開審理並宣判一起危害國家重點保護植物案。兩名被告人因構成危害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被判處刑罰。

  2021年,被告人穆某在明知採伐樹木需要辦理採伐手續,但未辦理的情況下,委託並協助被告人趙某砍伐了山上的一株紅豆杉。採伐完成後,穆某將該紅豆杉樹幹運回了他租用的房屋中,趙某從穆某處獲得好處費1300元。後據穆某自述,2022年2月,他與妻子一同將該紅豆杉樹幹全部燒毀,用于熏臘肉。

  經重慶市林業司法鑒定中心鑒定,這株紅豆杉是國家一級保護野生植物,植株地徑50CM,測算樹齡260余年。經重慶市環境損害司法鑒定中心相關專家評估,二人非法採伐行為造成生態環境損害,價值額度總計34860元。

  2022年3月,被告人穆某經民警電話通知後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被告人趙某隨後被抓獲歸案,二人到案後均如實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實並自願認罪認罰。案發後,被告人穆某主動支付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費用29860元,被告人趙某的兒子代趙某支付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費用5000元,共計34860元。

  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穆某、趙某違反國家規定,非法採伐、收購國家重點保護的植物,其行為已構成危害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綜合二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情節、危害後果及認罪、悔罪態度,法院分別判處二人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緩刑二年及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

  庭審現場。南岸區人民法院供圖

  法官説法

  根據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條規定,“違反國家規定,非法採伐、毀壞珍貴樹木或者國家重點保護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加工、出售珍貴樹木或者國家重點保護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本案中,被告人盜伐的紅豆杉屬紅豆杉科,紅豆杉屬常綠針葉植物,是第四紀冰川遺留下來的古老樹種。由于紅豆杉生物學特性對生態環境要求較高,自身天然更新能力差,種群數量極為有限。(記者 余志斌)

編輯: 王龍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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