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鄭州9月18日電 題:“放管服”要讓群眾有獲得感
新華社記者劉雅鳴、付昊蘇
近日,在河南某鄉鎮政務服務大廳,記者見到一位前來開具證明的女大學生。她剛求得一個國企崗位,簽協議時被要求提供“父母無犯罪記錄”證明。她趕到鄉鎮派出所,工作人員表示開證明沒問題,但須先證明“為什麼要開這個證明”。經人指點,她先跑到村委會,請村幹部寫出情況説明。折騰了一整天,才滿頭大汗趕回這裏,為的是弄一張“開具‘父母無犯罪記錄證明’是就業需要”的證明。
中央緊抓“放管服”改革這一興利除弊的抓手,堅定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取消了一大批審批事項,清理了一大批“奇葩”證明,成效十分顯著。但是在基層,上述的辦證“煩心事”依然存在。有的是慣性使然,有的是個別單位、工作人員的一時任性,但具體到群眾個人,就可能是很大的煩心事。
民之所望,施政所向。“放管服”改革的重點不在于“放掉了多少權力”“省去了多少程式”這些數字成績,而要“放”在百姓辦事的最難處,“管”在百姓反映強烈的弊端上,“服”在百姓辦事的最痛點,真正讓群眾有獲得感。
人民群眾對積弊感受最深,對改什麼、如何改最有發言權。改革中,要把主要由政府部門“端菜”變為更多由人民群眾“點菜”,以群眾需求為導向,從群眾最期盼、最關心、最不滿意的事情入手,才能確定改革的重點、措施和路徑,更為精準地清除管理“堵點”和服務“盲點”。
群眾滿意不滿意,是檢驗改革成效的根本標準。群眾反映強烈的各種迴圈證明、重復證明問題,要摸清情況,能取消的一律取消,能互認的一律互認,以“減證”促進“簡政”;群眾一直呼吁解決的辦證難、辦證慢問題,必須簡化流程,提高效率,提升服務水準,讓資訊多跑路,讓群眾少跑腿。
政府部門還需繼續推進政務資訊公開,讓群眾更加廣泛地參與到政府各個層面的工作,從而在心態上和行為上實現人民群眾的主人翁地位。在政府主動作為的同時,群眾也可主動監督改革,多反映實際情況,多提意見和建議,支援改革,促進改革。
“放管服”改革仍在推進,各級政府和單位需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始終和人民想在一起,幹在一起,著力打通“最後一公里”,努力為群眾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務,讓百姓真正感受到改革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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