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代表委員建言】不能簡單以結案率定成敗 |
代表熱議“兩高”報告——
“法院判前風險評估機制,可能會造成‘會哭的孩子有奶喝’的示範效應”、“法官自由裁量權過大,可能造成量刑失衡”……3月11日,代表們圍繞“兩高”報告各抒己見,提出看法和建議。
“正義冬眠”與數字崇拜有關
全國人大代表、成都市副市長傅勇林注意到,在“數字司法”的大旗下,每到年底都有不少基層法院出現“立案難”現象,歸根結底是由於“年底結案率”的壓力。他指出,提出結案率,原意是為提高審判效率,結果竟逼得法官要麼“突擊結案”,要麼“正義冬眠”,正義無法得到及時救濟,這在很大程度上挑戰了司法底線。
他認為,司法工作有其自身規律,不能簡單地以結案率定成敗。希望法檢系統進一步強化依法治國,打破數字崇拜,把對憲法和法律的尊重作為行事的基本準繩。
傅勇林還注意到,報告中指出,一些法院人才流失、法官斷層問題嚴重。他認為,現在法官按照公務員管理,不得不在年齡最好的時候退休,實際上是一種資源浪費。代表們紛紛呼籲國家進一步尊重這個行業的特殊屬性,考慮推遲法官的退休年齡,解決法官的斷層問題。
謹慎推行判前風險評估機制
全國人大代表、西昌學院教授王明雯發言説,近年來,全國各地法院探索建立判前風險評估機制,對於化解社會矛盾、實現社會穩定發揮了一定的積極作用,“但個人認為,對這個制度的評價不能過分樂觀,也不宜過分強調。”
王明雯認為,判前風險評估機制需要法院在立案、保全、送達、開庭、調解、合議、審委會討論、宣判等環節進行風險評估,這些新增的“程序”不僅增加訴訟成本、造成司法資源的浪費,也可能會産生“會哭的孩子有奶喝”的示範效應。同時,面對各種可能存在的風險,法官可能瞻前顧後,不僅影響判案的流程和結案方式,也影響審判結果。
規範法官自由裁量權
全國人大代表、雅安市市長陳越良提出規範法官自由裁量權的建議。他説,《人民法院量刑指導意見(試行)》&&以後,對15個常見犯罪的量刑進行了指導。但刑法規定的400多個罪名中,絕大多數都存在法官自由裁量的情況,經濟領域各類案件也存在類似情況。
為規範法官的自由裁量權,增強司法公信力,陳越良建議進一步加大量刑規範化建設的推進力度,擴大量刑規範化涉及的罪名。同時,要進一步加大法官的政治思想、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建設,提高法官準確適用法律的能力。
(本報北京3月11日電)李旭 熊潤頻
| ( 編輯: 馮文雅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