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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東陵被盜係列案一審11人被判刑
2017-07-26 17:22:57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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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石家莊7月26日電(記者 楊帆)河北遵化市法院近日就2015年10月發生的清東陵被盜係列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梁成剛等9人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到14年零9個月不等;毛某等4人犯失職造成珍貴文物損毀罪,高某、趙某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楊某、毛某免予刑事處罰。

  2015年10月,位于唐山遵化市的清東陵內景妃園寢溫僖貴妃墓被盜挖,多件珍貴文物被盜,引起社會強烈關注。公安機關偵破案件後,被盜文物得以追回。國家文物局後就此事約談了唐山市、遵化市人民政府及清東陵管委會。

  據幾名被告人供述,該團夥曾先後多次踩點尋找目標,摸清安保人員進出陵園的時間點和行動規律後,帶著鐵鍬、電線、對講機等工具爬墻進入陵區,每天晚上挖掘盜洞。前後持續10天左右的盜墓活動中,團夥中有人負責放哨,有人負責挖掘,有人負責搬運,每天從晚上七八點幹到淩晨3點才收工。直到2015年10月31日淩晨,巡邏警衛才發現盜墓行為,此時梁成剛等人已逃離。

  判決書顯示,梁成剛等人從溫僖貴妃墓中共盜掘出累絲金冠1件、各式金釵8件、累絲嵌寶石花卉紋釵兩件、累絲龍首珍珠耳墜3件等文物共30多件。經鑒定,其中累絲金冠等25件文物年代為清康熙年間,屬三級文物,且均為珍貴文物。這些文物目前已發還清東陵文物管理處。

  遵化市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梁成剛犯非法拘禁罪、盜掘古墓葬罪,判處有期徒刑14年零9個月,並處罰金10萬元;被告人趙某某等3人犯盜掘古墓葬罪,判處有期徒刑14年到14年零6個月,並處罰金8萬元到10萬元;被告人許慶波等5人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到13年不等,並各處罰金5萬元;毛某等4人犯失職造成珍貴文物損毀罪,判處高某、趙某有期徒刑2年,楊某、毛某免予刑事處罰。

  記者從遵化市法院了解到,一審宣判後部分被告人提起上訴,目前二審尚未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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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錯】 責任編輯: 王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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