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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戶“願落盡落” 十項惠&&&境政策措施在閩實施

2024-01-02 17:53:41 來源: 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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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廈門1月2日電(記者吳劍鋒、付敏)“很高興能成為廈門居民,實現了我長期期盼的目標!”任教華僑大學的台胞張立齊1日從廈門市公安局&&境管理支隊民警手中接過了《台灣居民定居證》。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管理局支持福建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十項&&境政策措施實施後首位在閩定居的台胞。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 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意見》,&&境管理局於2023年11月6日&&鼓勵台胞來閩定居落戶、便利台胞在閩生活發展等十項&&境政策措施(以下簡稱“十項措施”),並於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據了解,“十項措施”落地實施“台胞在閩定居落戶‘願落盡落’”政策,明確台胞可以向福建省內擬定居地的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境管理機構提出申請,審批時限由20個工作日縮短為10個工作日。經批准的,可以在擬定居地辦理落戶。

  “十項措施”中還包括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以下簡稱“台胞證”)實行“網上辦”“口岸辦”“集中辦”,讓台胞辦證方式更加便捷,辦證渠道更加豐富;同時推動在廈門設立&&境證件製作中心,廈金、福馬“同城生活圈”人員辦理&&境證件時限由7個工作日縮短至5個工作日。

  “以往台胞申辦五年期台胞證,須在入境後前往&&境管理機構窗口提交申請。‘十項措施’實施後,台胞在口岸即可申請五年期台胞證,並通過寄遞方式領證,無需再專門前往&&境管理機構窗口申辦證件。”廈門市公安局&&境管理支隊支隊長馬翠琳説。

  “‘即需即領’,‘想來即來’,更加方便了!”1月1日上午,台胞陳女士在乘坐“小三通”客輪來廈的路上,通過“移民局12367”App提交了一次性台胞證申請,抵達廈門五通口岸後直接領取證件,快速完成通關。談及這次辦證體驗,她讚不絕口。

  此外,“十項措施”還包括推動台胞證使用便利化,將在福建省內擴大台胞證聯網核驗服務範圍,豐富拓展應用領域,便利來閩台胞享有交通出行、電子支付、就醫診療、酒店住宿等政務、公共、互聯網服務,進一步便捷台胞在閩學習、工作、創業、生活。

[責任編輯:袁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