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記者從萬州區了解到,該區近日推出十條措施(以下簡稱《措施》)加快經濟恢復提振,推動區內市場主體加快走出生産經營困境,快速恢復全區生産生活秩序。
對於小微企業,《措施》通過減免房屋租金等措施加以扶持。其中,對於承租國有房屋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免除2022年11月至2023年1月房屋租金,但存在間接承租情形的,轉租人不享受此次減免政策。同時,倡導民營産業樓宇、商場、市場運營方對確有困難的小微企業租戶,其2022年12月至2023年1月期間的房屋租金可採取分期繳納或延後繳納;對於2022年第四季度到期的、因疫情影響暫時遇困的小微企業貸款,則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與借款人按照市場化原則共同協商延期還本付息,延期貸款正常計息、免收罰息,還本付息日期原則上最長可延至2023年6月30日。
此外,通過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對2022年第四季度存續、新發放或到期(含延期)的普惠小微貸款(正常計息)在原貸款合同利率基礎上減息1個百分點(年化),人民銀行通過利率互換方式給予等額資金補償。發揮好支農支小再貸款、科創再貸款、設備更新改造專項再貸款等貨幣政策工具功能,加大製造業、服務業等實體企業信貸投放力度。引導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降低擔保費率,建立2400萬元普惠金融風險補償資金池,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納入“萬惠擔”風險補償範圍,原則上單戶擔保金額500萬元及以下的小微企業和“三農”主體的擔保費率不高於0.8%,單戶擔保金額500萬元以上的擔保費率不高於1.2%等方式加以扶持;對受疫情影響,未能及時繳費的個體工商戶和小微企業,在2023年第一季度前繼續實行用水、用電、用氣“欠費不停供”,緩繳期間免收欠費滯納金,欠費可在2023年6月底前實行分期繳納,同時免收個體工商戶和小微企業2023年第一季度生活垃圾處理費。
《措施》對規模以上消費品工業企業2022年11月至2023年1月的應繳水費(含污水處理費)、電費、天然氣費,按照8%~10%的比例給予財政補貼;鼓勵開展汽車、商品展示展銷等活動,辦好第十三屆中國長江三峽國際旅游節、天生城文旅街區開街等重大節會活動,舉辦一次大型房交會、實行購房契稅全額補貼政策,向市民發放消費券,支持鼓勵人力資源公司(機構)為受疫情影響用工緊、缺口大的重點企業舉辦各類形式的招聘會和送工活動,幫助企業招工引才等加以扶持。(記者 龍丹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