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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個稅大禮包發放後 你的年終獎有這些變化

  年終獎、年終福利的發放牽動著不少工薪階層的心。為了減輕個人所得稅的負擔,緩解中低收入人群的經濟壓力,國家近期發放了“大紅包”,明確全年一次性獎金不並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實施按月單獨計稅的政策延至2023年12月31日。

  重慶稅務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我國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採用的是超額累進稅率。假設小王2021年月薪13000元,每月扣除四險一金2000元,專項附加扣除1000元,全年一次性獎金100000元,無其他綜合所得收入。

  如果年終獎單獨計稅,小王應繳納的稅額為,綜合所得匯算:【月薪13000-(每月社保費2000+每月專項扣除1000)】X12個月-全年基本減除費用60000=年應納稅額60000元,對應找稅率(稅率表)為10%,減去速算扣除數2520,小王當期綜合所得匯算稅額為3480元。年終獎單獨計算:年終獎(即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按月換算後的綜合所得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100000/12=8333元,對應結果找稅率(稅率表),稅率為10%,減去速算扣除數210,得到應納稅額9790元。所以小王2021採用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計稅,綜合所得應納稅額為13270元(9790+3480=13270)。

  如果年終獎合並計稅。則需要將全年一次性獎金並入工資薪金一起計算,工資薪金應納稅所得額60000元加上全年一次性獎金100000元,合計應納稅所得額160000元,對應找稅率(稅率表)為20%,減去速算扣除數,所得應納稅額為15080元。

  不難看出小王採用年終獎單獨計稅會比採用年終獎合並計稅少繳個稅1810元。

  那是不是採用年終獎單獨計稅就一定會比採用年終獎合並計稅繳得少呢?那可不一定!如果你當年的綜合所得+年終獎最後算下來就不繳稅,那麼肯定是合並更劃算! (記者 趙紫東)

編輯: 陶玉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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