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安徽省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五次會議表決通過《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辦法》共三十一條,規定當事人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現實危險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縣級或者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單獨或者依託救助管理機構設立臨時庇護場所,或者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臨時生活幫助。
反家暴納入基層社會治理工作
《辦法》明確了政府職責,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反家庭暴力工作的領導,將反家庭暴力相關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納入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社會治理工作內容,所需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
明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婦女兒童工作的機構履行的職責。規定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組織開展家庭暴力預防工作,將反家庭暴力工作納入網格化管理。
遭遇家暴可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根據《辦法》,當事人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現實危險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公安機關應當採取下列措施協助人民法院執行人身安全保護令:在二十四小時內核實身份信息;監督被申請人遵守人身安全保護令;發現被申請人違反人身安全保護令或者接到被申請人違反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報案後,及時出警處置,並向人民法院通報被申請人違反人身安全保護令的情況。
被申請人在人身安全保護令生效期間,繼續騷擾、毆打、威脅申請人或者其近親屬,威逼申請人撤回申請或者放棄其他合法權益,或者有其他拒不履行生效裁定行為的,申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情況緊急的,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
將為家暴受害人提供應急庇護救助服務
遭遇家暴無處可去該怎麼辦?《辦法》規定,縣級或者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單獨或者依託救助管理機構設立臨時庇護場所,或者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臨時生活幫助。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可以為轄區內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應急庇護救助服務。
臨時庇護場所將根據性別、年齡實行分類分區救助,為符合條件的受害人就司法救助、法律援助、醫療救助等事項提供轉介服務,並保護受害人隱私。
同時,臨時庇護場所應當符合下列條件:有固定場所和必要的設施、經費、人員,能夠穩定持續運營;有安全保障,能夠防止加害人繼續實施加害行為;與公安機關以及接受家庭暴力投訴的其他組織有暢通的合作與轉介機制。
臨時庇護場所的地址、&&方式等信息將向社會公布。(記者 汪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