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評論丨姓名、身份證亂填都能過?無人機監管係統怎成“急就章”?
中國民用航空局日前下發的《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實名制登記管理規定》已于6月1日起正式實施。規定要求最大起飛重量為250克以上(含250克)的民用無人機擁有者須進行實名登記。
然而,當媒體記者試圖通過無人機實名登記係統注冊時,卻發現身份資訊即便胡亂填寫,也能通過係統認證。
姓名、身份證亂填都能過?
登錄無人機實名登記係統看到,在“用戶注冊”一項中包括個人、企業單位、事業單位和機關法人等事項,個人用戶需要填寫手機號、郵箱、真實姓名、性別、證件類型及號碼、地址等事項。
測試發現,該實名登記係統存在“漏洞”,係統不會對填寫的內容進行真實性認證,即便姓名、身份證號碼等亂填都能通過。
而在“無人機管理”項目中,新增無人機序號也可以亂填,同樣可以正常提交,同時亂填的序號也能生成可供查詢的有效二維碼。
民航局郵件回復:對于身份資訊目前無法進行有效性驗證
對于這些“漏洞”,民航局適航司無人機係統技術支援方郵件回復表示,目前,無人機登記係統只做身份資訊的記錄,只對字符的類型和位數進行校驗,沒有與公安部網絡對接進行有效性驗證。對于無人機序號驗證問題,適航司稱各個廠家無人機序號的設置原則是各不相同的,沒有統一的規則,因此無法對無人機序號的有效性進行校驗。
適航司方面表示,民航局在與公安部門溝通,爭取能通過公安係統對登記人身份進行驗證。
無人機“黑飛”頻繁惹禍
事實上,隨著無人機發展迅速,“黑飛”現象也時常發生。僅今年就已出現多起擾亂民航秩序甚至影響事故救援的惡性事件。
1月7日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區滏東嘉園發生爆炸事故。8日上午,男子張某驅車到該小區操控無人飛行器到事故現場上空進行拍攝,影響了正常救援秩序,被該市桃城分局依法行政拘留5天。
4月22日,成都市公安局發布通報稱,4月19日、21日分別在金牛、雙流查獲兩起無人機非法飛行案件,涉案人員因在雙流機場凈空區違法操控無人機,擾亂公共場所秩序,被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涉案無人機
5月12日,重慶機場受無人機幹擾,造成多個航班受到影響。當天無人機幹擾共造成重慶機場40余個航班備降,60余個航班取消,140余個航班延誤,上萬旅客出行受到影響。
一面是無人機“黑飛”擾亂公共秩序,一面是監管漏洞亟待補救升級,該如何解決,實名制之外,無人機的監管究竟怎麼提升?
6月1日起,民用無人機擁有者須按要求在民航局專屬係統中實名登記。公眾期待此舉能夠將頻頻惹事的“黑飛”現象打入冷宮。然而事與願違,剛剛過去幾天,係統的巨大漏洞卻意外地提醒我們,該係統目前無法實現依法管理無人機的有效目的。
無人機監管係統,怎成“急就章”?
在無人機管理係統上線當天,有科技網站的編輯登錄係統進行測試,一番測試後編輯留下了這樣一句話:“天藍色的背景和簡陋的UI風格顯得很粗糙,看上去該網站到處殘留著 web1.0時代的影子”。無論好看與否,實名登記係統管用就行。然而令人失望的是,近乎所有資訊都可以隨便編造而生成二維碼,這樣的監管從啟動第一天起就留下了巨大隱患。
從當前情況看,無人機實名登記係統存在兩大致命:首先,資訊係統未經全方位測試,存在較多的技術問題和隱患,匆忙上線的痕跡嚴重。其次,係統並未與無人機生産商和公安係統有效對接,對于人(無人機擁有者)和物(民用無人機)的監管都缺乏有效查證識別,給資訊編造留下了廣闊空間。
↑圖自視覺中國
當然,該係統上線確有“急就章”的可能。前一段時間,在成都、昆明等機場多次發生無人機幹擾正常航班飛行的狀況,造成航行安全隱患和航班的大面積延誤,對于監管手段升級輿論呼聲強烈。在此情況下,民航局果斷上線實名登記係統,急于打上補丁。很顯然,係統測試缺乏時間,資訊係統無法查證識別,與公安和制造商的産品係統未聯網,這樣的1.0版本監管係統多少給人以“姜太公釣魚”的印象——願意老老實實登記的無人機使用者上網登記,不願意實名登記的使用者則毫無忌憚,可以肆意編造虛假資訊。
莫讓監管成“狼來了”的遊戲
翻開《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實名制登記管理規定》,短短兩千字左右的規定顯得十分單薄。從某種意義而言,這份《規定》看上去更像是網站技術手冊,只是告訴人們“需要登記”和“需要哪些資訊登記”。而對于大家關心的問題,例如“存量無人機怎麼辦”、“假若不登記會否有處罰”、“無人機一旦進入禁區怎麼處理”都無一涉及。現實告訴我們,1.0版本的實名制登記係統亟需升級至2.0甚至更高版本。否則,就成了“狼來了”的遊戲,無人機的管理手段就將僅剩下“嚇唬”。
堵住安全漏洞 不能僅靠實名登記
堵住無人機“黑飛”的安全漏洞,實名登記只是第一步。一方面,這項工作從無到有,需要有一個過程。但與此同時,要想實現有效監管,需要我們抓緊步伐,實現監管的“從有到精”。這考驗著管理部門的技術能力和管理手段,另一方面也考驗著我們跨部門協同的能力和水準。主管部門還需加強航空法規的宣傳,從技術手段上規范無人機飛行行為等。這一切都需要提升自己的管理意識、管理能力,把好的管理辦法真正實施到位。
任何政策的實施,都要用“實效”來考核和查驗效果。從當前情況看,無人機實名登記所存在的漏洞,亟需我們打上補丁,實現有效監管。人們期待,無人機實名登記係統能夠早日升級完善,讓無人機擁有者和生産商感受到監管的有效性和監管力度。更重要的是,讓人們感受到政府部門對無人機實現有效監管、保護百姓生命財産安全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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