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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層層壓實責任”,實際是層層不負責任!
2017-05-18 09:44:33 來源: 半月談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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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不管部署什麼工作,都讓基層簽個責任狀,其實也是一種形式主義。責任狀泛濫,本質是一些上級以行政權力壓制下級,根源在于績效考核制度不完善、不科學,暴露出的是典型的官僚主義作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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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簽這樣的“責任狀”,就是推卸責任!

  在5月11日召開的山東省衛生與健康大會上,山東省委書記劉家義在談到轉變工作作風時嚴肅地説,“這些年鄉鎮、街道、村簽的責任書、責任狀滿天飛,有些完全不符合實際,根本落實不了。簽這樣的責任書、責任狀,實際上是上級在推卸責任。這是對黨的事業不負責任,對人民不負責任!”

  劉家義舉例説,一些地方把高速公路安全管理責任落實到村,與村委會簽訂責任狀。“有位村支書對我説,我們連高速公路都上不去,根本沒有執法權,咋去管理呢?大家想一想,簽訂這樣的責任狀,不是笑話嗎?這是什麼作風啊?這不是典型的官僚主義、形式主義嗎?”

  “這種所謂的‘層層壓實責任’,實際上是‘層層不負責任’!”劉家義説,“我第一次下去調研,就聽到有這樣的反映,我當時沒吱聲,第二次下去調研,又聽到當地老百姓講這個事,他是對著我耳朵悄悄地講的,第三次下去調研又有人悄悄地對我講。這個作風要不得,必須改!”

  “有些部門吭哧吭哧一字一句摳文字、寫材料,層層討論、修改、審議,通過之後就束之高閣,不落實。”劉家義説,“抓落實不夠,這可是致命的問題啊!要從今天起,從現在起,從我開始,認真按習總書記講的,‘一分部署九分落實’,以只爭朝夕的精神,踏石留印、抓鐵有痕,認真地、用心地、負責地抓落實!”

  劉家義説,要按照習總書記“三個區分開來”的要求,建立健全考核激勵機制和容錯糾錯機制,敢于擔當,敢于負責。各相關部門要把權力清單、責任清單、負面清單擬定出來,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劉家義給大家透露,為了把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落實到位,從6月份開始,省裏每月開一次專題視頻大會,請省直部門的廳局長,市委書記、市長,縣委書記、縣長,在視頻會議上給全省人民講一講,要解決什麼問題,拿出什麼措施,工作落實得怎麼樣。

  “對他們講的,要進行督察。督察的時候,不一定通知對方,涉及民生問題直接到老百姓家裏看,看了之後用手機拍下來,然後傳到網上。”劉家義説,”選幹部要公開透明,要在黨的領導下,把‘少數人選少數人’變成‘多數人選少數人’。是騾子是馬,拉出來溜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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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狀也要去“庫存”擠“水分”

  近日,記者採寫的《“一年簽了33份責任狀”——透視部分基層泛濫的責任狀》引發基層幹部強烈共鳴和廣泛熱議。不少人評論説,基層責任狀泛濫成災,是個十分普遍的問題,早就應該好好治治了。

  對這個問題的關注,源于記者和湘西一位鎮長的交流。在一次採訪中,這位鎮長向記者“吐槽”,現在基層責任狀“滿天飛”,上面不管安排部署什麼工作,都讓鄉鎮簽個責任狀,似乎不簽責任狀,就沒法幹工作了。他認真算了下,僅2016年,他所在的鄉鎮就簽了33份責任狀。但實際上,很多責任狀簽了以後,基本上也就丟一邊去了。

  聽到這個情況反映以後,記者在日常採訪中就多了個心眼兒。此後,每次到鄉鎮採訪,記者都會問問當地幹部關于責任狀的問題。沒想到,鄉鎮幹部對責任狀過多過濫幾乎集體“聲討”。他們普遍反映,簽責任狀簽得心裏都有些麻木了。至于簽過的每份責任狀到底能不能落到實處,他們心裏其實也很沒底,“反正只要不出事就行了”。

  客觀來説,責任狀本身並無問題。作為一種公共管理手段,上下級就某項工作簽訂責任狀,上級將工作任務布置給下級,下級承諾全力完成工作目標,通過這種方式實現責任分解、壓力傳導的目的。這相當于,下級給上級立了“軍令狀”,上級給下級上了“緊箍咒”。由此來看,上下級簽訂責任狀的初衷是好的,如果運用得好,效果應該也不錯。

  那為什麼現在一講起責任狀,就會引得基層怨聲載道、叫苦不迭?不少鄉鎮幹部大倒苦水,講出了他們心中的苦悶和無奈。現在最大問題是責任狀“滿天飛”,讓基層工作人員像“無頭蒼蠅”一樣到處亂撞,幹工作“眉毛胡子一把抓”,疲于應付上級的各種檢查、考核以及材料報送工作。有些上級部門把責任狀當成了“萬能藥方”,以為只要責任狀一簽,什麼工作都能落實到位,卻沒有考慮基層到底有沒有能力、有沒有辦法落實責任。

  不少基層幹部一針見血地指出,一些上級部門熱衷與下級簽訂責任狀,實際上是一種“甩包袱”的官僚作風,習慣了當“甩手掌櫃”。這種路徑依賴背後的邏輯是,工作我已經布置下去了,責任目標我也已經分解了。

  至于能不能落實責任,或者採取什麼方式完成任務,那是你的事情,我管不著。如果不出事,你好我好大家好;但要是出事了,對不起,我就拿你是問。最終結果是,基層為了完成任務,不惜浮誇虛報、弄虛作假。

  如果不管部署什麼工作,都讓基層簽個責任狀,其實也是一種形式主義。責任狀泛濫,本質是一些上級以行政權力壓制下級,根源在于績效考核制度不完善、不科學,暴露出的是典型的官僚主義作風。有基層幹部甚至説,一個地方責任狀的多少,往往是當地官僚主義、形式主義存量的直接反映。這種簡單粗暴的管理考核機制早已經不適應新的形勢,必須盡快改革。

  上面千條線,下面一根針。鄉鎮處在政權體係的最末梢,某種意義上來説是最基層的責任主體。落實好從中央到省市縣的路線方針政策,對鄉鎮來説是理所當然的。但是,一味將責任“包袱”壓在鄉鎮幹部身上,卻無助于落實責任,可能還會適得其反。

  要給鄉鎮幹部松綁減負,當務之急是去一去責任狀的“庫存”,擠一擠這種落後行政手段的“水分”。另外,還要在責任分擔、上下聯動、科學考核方面,再多想想辦法,千萬別再動不動就以責任狀落實責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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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錯】 責任編輯: 張朝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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