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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會授權發布)關于2012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13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
2013年03月19日 20:30:52
來源: 新華社
【字號: 】【列印
【糾錯】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執行情況。

    2012年全國政府性基金收入37517.01億元,全國政府性基金支出36069.04億元。其中:

    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3313.44億元,完成預算的110.8%,增長5.8%。超過預算主要是為支援可再生能源發展,依法新設立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收入項目。加上2011年結轉收入822.21億元,2012年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總量為4135.65億元。中央政府性基金支出3354.63億元,完成預算的88.1%,增長8.1%。其中:中央本級支出2175.17億元,對地方轉移支付1179.46億元。中央政府性基金結轉下年支出781.02億元。中央政府性基金支出比預算減少,主要是有些項目前期工作準備不夠充分,當年未能實施;有些項目按“以收定支”原則相應減少支出。

    地方政府性基金本級收入34203.57億元,下降10.5%,主要是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減少。加上中央政府性基金對地方轉移支付1179.46億元,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為35383.03億元。地方政府性基金支出33893.87億元,下降10.3%,其中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28418.19億元。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大于支的部分結轉下年使用。

    (三)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執行情況。

    2012年全國國有資本經營收入1572.84億元,全國國有資本經營支出1479.66億元。其中:

    中央國有資本經營收入970.83億元,完成預算的115%,增長26.9%,超過預算主要是提高煙草行業國有資本經營收益收取比例5個百分點,以及2011年部分行業企業經濟效益較好(國有資本經營收入按上年國有企業利潤的一定比例收取)。加上2011年結轉收入31.07億元,收入總量為1001.9億元。中央國有資本經營支出929.79億元,完成預算的106.3%,增長20.8%。其中,調入公共財政預算用于社會保障等民生支出50億元,增長25%。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超收收入安排用于對五大發電集團補充資本金,有關情況國務院已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

    地方國有資本經營收入602.01億元,地方國有資本經營支出549.87億元。

    (四)落實全國人大預算決議有關情況。

    按照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有關決議,以及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的審查意見,努力做好並不斷改進財政工作。一是扎實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加大結構性減稅力度,營改增試點由上海擴大到北京等9個省(直轄市)和3個計劃單列市,有力地促進了服務業發展和産業結構優化,減輕了企業負擔。提高增值稅、營業稅起徵點,對小型微利企業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並擴大政策覆蓋范圍。增加財政補助規模,提高低收入群體的收入,擴大居民消費。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加大民生投入,推動教育、衛生、社保等社會事業發展。發揮財稅政策的作用,推動經濟結構調整和區域協調發展。二是增強基層政府履行職能的財力保障。完善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擴大保障范圍、提高保障水準,中央財政獎補資金達到1075億元,比2011年增加300億元,省級政府也認真落實保障責任,基本消除了縣級基本財力保障缺口,實現了基層政府“保工資、保運轉、保民生”的既定政策目標。三是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進一步完善制度,規范管理。認真落實償債責任,2012年到期的地方政府債券按期償還。清理化解基層政府性債務取得明顯進展。四是深入推進預決算公開。按規定向社會公開了中央有關部門的預決算,在公開“三公經費”2011年財政撥款決算數和2012年預算數的同時,還公開了相關實物量資訊,公開的內容更加細化、時間相對集中、格式基本規范。五是強化預算績效管理。積極推動將績效觀念和績效要求貫穿于預算管理的全過程和各環節,制定出臺了預算績效管理工作規劃,扎實開展預算績效管理工作試點。同時,狠抓預算支出執行管理,加快預算支出進度;強化財政監督,嚴肅財經紀律,較好保障了中央重大決策部署的落實。六是做好建議提案辦理工作。2012年共承辦建議提案3803件。同時加強了與代表委員溝通交流,進一步加大將建議提案轉化為政策措施和實際行動的工作力度。

    2012年是本屆政府任期的最後一年。回顧過去的5年,我們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著力優化財政支出結構,推進財稅體制改革,加強財政科學管理,積極發揮財政職能作用,既促進了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財政發展改革也呈現新的面貌。

    財政宏觀調控作用有效發揮。國際金融危機爆發以來,財政部門全面貫徹落實積極的財政政策,綜合運用多種調控工具,實施了一係列針對性強的政策措施。在政策運用上,堅持統籌兼顧,注重綜合平衡,既擴大國內需求特別是刺激消費需求,努力擴大出口,又增加有效供給,提高農業綜合生産能力,支援企業發展生産;既著力加強短期的調控,又著眼增強發展後勁,促進了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和民生持續改善。加強財政科學管理,合理把握政策實施力度和節奏,赤字率和債務負擔率控制在安全水準,強化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有效管控風險,保持了財政穩健運作和可持續性。2008-2012年,全國公共財政收入累計約43.4萬億元,比前個5年增加26.42萬億元,年均增長18%;全國公共財政支出累計約46.37萬億元,比前個5年增加28.65萬億元,年均增長20.4%。

    保障和改善民生成效顯著。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支出佔國內生産總值比例從2007年的3.12%提高到2012年的4%,有力地促進了教育改革發展,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就學問題在制度上基本得到解決。全國財政醫療衛生支出5年累計2.52萬億元,年均增長29.3%,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取得重大進展,全民醫保基本實現。加強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全國城鎮保障性住房和棚戶區改造住房5年基本建成1800多萬套,覆蓋面提高到12.5%;農村危房改造竣工900萬戶。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實現全覆蓋,1.3億60歲以上老人按月領取養老金。支援就業和創業力度不斷加大,新型社會救助體係基本形成,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的聯動機制初步形成。穩步推進公益性文化設施免費開放,公共文化服務體係建設明顯加快,文化體制改革全面推進,文化事業産業健康發展。勝利完成了汶川地震、舟曲山洪泥石流災後恢復重建任務,支援玉樹地震災後恢復重建,積極支援抗擊重大自然災害,保障了受災群眾基本生活。中央公共財政用于民生的支出5年累計16.89萬億元,年均增長21.1%,佔中央公共財政支出的比重穩定在2/3以上。

    推動經濟結構調整和區域協調發展。大力支援科技創新,優化財政科技支出結構,重點支援基礎研究、前沿和共性技術研究等,加快實施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加大強農惠農富農財稅政策力度,中央財政用于“三農”的支出5年累計4.47萬億元,年均增長23.5%,比前個5年增加2.92萬億元,增強了城鄉發展的協調性。積極支援實施十大重點産業調整振興規劃,推動戰略性新興産業加快發展,建立健全扶持服務業發展的財稅政策體係,出臺實施並不斷完善促進中小企業特別是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的財稅政策。扎實推進節能減排和生態環境保護,全國財政節能環保支出5年累計1.14萬億元,年均增長24.1%。建立健全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機制。不斷加大轉移支付力度,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由2007年的1.4萬億元增加到2012年的4.03萬億元,年均增長27.1%,資金重點用于中西部地區、民族地區、革命老區、貧困地區、糧食主産區和重點生態功能區。通過中央財政轉移支付實施再分配,中西部地區每人平均公共財政支出水準大幅提高,有力促進了地區間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東部地區積極支援了中西部地區發展。

    財稅改革深入推進。構建有利于科學發展的財稅體制機制取得重要進展。優化轉移支付結構,一般性轉移支付佔轉移支付總量的比重由2007年的50.8%提高到2012年的53.3%。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全面建立,省直管縣和鄉財縣管財政管理方式改革深入推進。政府預算體係更加完整,全面取消了預算外資金,將所有政府性收支納入預算管理。改進超收收入使用辦法,建立完善了預算穩定調節基金制度。部門預算制度改革全面推開,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覆蓋到縣以上各級預算單位及有條件的鄉級預算單位。增值稅先轉型後擴圍的改革取得明顯成效,消費稅制度逐步完善,成品油稅費改革順利實施,房産稅、資源稅改革穩步推進,內外資企業稅收制度實現統一,不斷完善個人所得稅制度,進一步規范了國家與企業和個人之間的收入分配關係。

    財政管理不斷加強。管理基礎工作和基層建設進一步強化,財政科學化精細化管理全面推進。新的企業所得稅法、車船稅法頒布實施,預演算法修訂工作取得進展。地方預算編制的完整性明顯增強,預算執行的及時性、均衡性、有效性和安全性顯著提高。預算績效管理有序推進。財政預決算公開實現常態化、機制化,“三公經費”公開取得重要進展。全面核實地方政府性債務,摸清了債務底數,出臺了一係列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債務管理的政策措施,積極防范財政金融風險。有序開展了經國務院核準的地方政府債券發行工作。積極化解地方政府存量債務,減輕了債務負擔。覆蓋所有政府性資金和財政運作全過程的監督機制逐步健全。

    5年來財政工作取得的成績,是黨中央、國務院科學決策、正確領導的結果,是全國人大、政協及代表委員們加強監督、有力指導的結果,是各地區、各部門以及全國各族人民艱苦奮鬥、共同努力的結果。同時,我們也清醒地認識到財政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財稅立法進度有待加快,稅收立法級次偏低;財稅政策在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調節收入分配等方面的職能作用需進一步發揮;財政體制改革需進一步加快,政府間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仍不夠清晰,轉移支付制度還不夠完善,專項轉移支付項目過多;稅制結構不盡合理,地方稅體係建設相對滯後;一些地方非稅收入規模偏大,影響財政收入的穩定性;一些地方和單位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不高,存在鋪張浪費現象,預算績效管理需加快推進;部分地區償債壓力較大,潛在的風險不容忽視等。我們要高度重視這些問題,並採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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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周楚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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