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奇:“陽光司法指數”本身更應該陽光 |
3月10日,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新聞中心組織新華網等12家網站聯合舉辦主題為“司法為民”的網絡訪談,邀請北京市人民法院院長慕平、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齊奇、河南省寶豐縣人民法院鬧店鎮法庭庭長朱正栩3名全國人大代表與網民進行線上交流。
[人民網記者]人民網網友[法律人]問齊奇代表:我們從新聞報道中看到,浙江高院從今年開始搞“陽光司法指數”評估。請問這項評估是讓法院自己進行還是由中立的第三方來作,會向社會公布結果嗎?
[齊奇]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去年浙江高院與浙江大學法學院聯手研制了國內首創“陽光司法指數”, 旨在以量化的方式評價每一家法院的司法公開程度。其中一級指數7項,包括立案公開、庭審公開、執行公開、聽證公開、文書公開、審務公開、制度公開等;二級指數26項,如立案信訪窗口便民標準規范、公開開庭率、庭審錄影率、庭審旁聽便利度、訴訟檔案查詢便利度等等。評估的方法力求簡便易行有效,防止過于繁瑣而不切實際。今年,已經在全省法院推行。《人民日報》刊文肯定這一指數具有倒逼法院改進管理、樹立司法權威和提高司法公信的積極作用。 為了盡可能實現評價司法透明狀況的權威化、制度化,我們擬採用第三方評估機制,已經委託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牽頭,對浙江100余家法院開展陽光司法指數的客觀評估,評估的結果將對社會公開。既然是陽光司法指數,本身更應該陽光。謝謝!
( 編輯: 楊理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