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檢察機關過去5年查處省部級以上官員30人 |

圖表:中國檢察機關過去5年查處省部級以上官員30人 新華社記者 鄭悅 編制
新華網北京3月10日電(記者 牟旭 孟娜 趙仁偉)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10日&&,過去五年,檢察機關共立案偵查了30名省部級以上官員的各類職務犯罪。
在向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作工作報告時,曹建明指出,檢察機關嚴肅查辦貪污賄賂等職務犯罪,共立案偵查各類職務犯罪案件165787件218639人,其中縣處級以上國家工作人員13173人,含廳局級950人、省部級以上30人。
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報告顯示,過去五年,各級人民法院審結貪污賄賂、瀆職犯罪案件13.8萬件,判處罪犯14.3萬人。
5年來,中國司法機關依法立案查辦薄熙來、劉志軍等涉嫌犯罪案件。隨着涉足球系列刑事案件的審判,南勇、張建強、陸俊等人的腐敗行為也公之於眾。
全國人大代表、北京天達律師事務所主任李大進説,中國一直都重視反腐工作,十八大以後,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多次論及反腐問題,有很多新提法,讓人們看到了新一屆領導集體懲治預防腐敗的堅定信心。
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在今年1月舉行的中紀委全會上強調,要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既堅決查處領導幹部違紀違法案件,又切實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十八大以來,中國繼續保持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會後兩個月內,中共先後免去了李春城等多人的職務,他們或涉嫌違紀違法,或出現了生活作風問題。與此同時,地方上反腐力度也明顯加大。
從陜西“表哥”楊達才,到廣州“房叔”蔡彬,再到陸續現身的“房妹”、“房姐”、“房媳”……“網絡反腐”更是讓這一時期的反腐工作如虎添翼。不過頻發的“網絡反腐”案件也引發了對制度反腐的思考。
習近平在1月的中紀委全會上還強調,要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裏,形成不敢腐的懲戒機制、不能腐的防範機制、不易腐的保障機制。
全國人大代表、北京豐台區委書記李超鋼&&,總書記提出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裏,這抓住了反腐的關鍵。反腐不能只靠掌握權力者的自覺,必須強化制度的作用,將教育、監督、預防、懲治幾方面結合起來。
近年來,北京市大力推進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力爭從預防環節抓反腐,要求各部門根據自身職能和權力運行特徵,查找出各個環節容易發生腐敗的風險點,由此制定出明確、規範、操作性強的防範措施。
李大進認為,制度反腐的關鍵是要落實,這就需要對現有的反腐制度和規則進行精細化,增強制度和規則的可操作性。他還建議,應該進一步加強對行賄犯罪的懲治力度。
“舉一個現實的問題,當前很難懲處性賄賂。不少貪官的落馬都和包養情人有關,但往往只有貪官最後受到懲處。這一現象是一個值得研究的反腐新課題。”他説。
曹建明在工作報告中&&,檢察機關加大懲治行賄犯罪力度,對19003名行賄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嚴肅查處執法司法不公背後的職務犯罪,立案偵查行政執法人員36900人、司法工作人員12894人。
同時,檢察機關更加重視職務犯罪預防,向有關單位提出預防建議161786件,建立懲治和預防職務犯罪年度報告制度,分析研究職務犯罪發案態勢和預防對策,為黨委、人大、政府和有關部門決策提供參考。
關於今年檢察機關的反腐倡廉工作,曹建明&&,將集中開展查辦和預防發生在群眾身邊、損害群眾利益職務犯罪專項工作,並高度重視職務犯罪預防,開展健全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管理體系,推動反腐敗法律制度建設等工作。
| ( 編輯: 丁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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