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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廳原廳長林玉成一審被判10年
2020-12-16 15:48:17 來源: 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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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長春12月16日電(記者高楠)吉林省松原市中級人民法院15日對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廳原廳長林玉成受賄案進行一審宣判。對被告人林玉成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受賄違法所得依法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法院經審理查明:2001年11月至2019年1月,被告人林玉成在擔任吉林省輝南縣縣長、縣委書記、白城市政法委書記、公安局局長、副市長、吉林省國資委副主任、主任、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長、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廳廳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職務提拔、工程建設等方面謀取利益,多次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848萬餘元。

  松原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林玉成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林玉成有索賄情節,應依法從重處罰。鋻於林玉成能夠如實供述辦案機關已掌握的部分受賄事實,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賄事實,具有坦白情節;檢舉他人犯罪,經查證屬實,有立功表現;且認罪悔罪,積極退繳全部違法所得,依法可對其酌情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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