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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立法不宜政出多門
2017-06-08 08:48:08 來源: 新華每日電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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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國婦聯曾多次呼吁的“男女共用帶薪育兒假”,有望在江蘇首次落地。6月5日,江蘇省政府法制辦發布文件,明確提出“男性育兒假”概念。文件規定,女方享受産假期間,男方享受不少于15天的共同育兒假。加上此前曾以法律形式固定的男性15天的護理假,也就是説,女方在生育後,男方可享受最低30天的“産假”。

  被稱為“奶爸假”的“男女共用帶薪育兒假”,被寫入《江蘇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辦法(草案)》,在權益性假期的設計中又多了一個條目。假期設計的初衷,無論是保證男女權利的平等,還是推動落實“全面二孩”,對鼓勵生育都有積極意義。因而,草案這一條文受到了網友的普遍歡迎,但同時也引發網友的普遍擔憂,懷疑能否落實、會不會淪為墻上的“畫餅”。

  這些質疑,擊中了假期立法設計的軟肋。假期看似是法律賦予公民的權利,但真正買單的則是勞動用人單位,如果立法層面單純用減損勞動用人單位的利益來釋放政策的紅利,這種假期最終可能徒具形式主義,很難落地。

  如果過于強調休假的意義,也使得假期立法容易陷入誤區。比如,談到人口流動就倡導探親假,談到養老困局就提出孝親假,説到二孩生育就想到陪護假……的確,休假是調節勞動與生活矛盾的必要方式,但是不能頭痛醫頭腳痛醫腳,隨意出臺五花八門的假期。假期設計需要統籌協調,最小限度減損勞動用人單位的利益,提高休假制度的落地率。

  假期立法是件嚴肅的事情,不宜政出多門,而應該由國家層面統一假期的設計,協調法定節假日、帶薪年假與權益性假期之間的關係,對休假天數與方式進行約束,增強節假特別是權益假期的權威性。(房清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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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錯】 責任編輯: 馬若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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