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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尋基層治理密碼:調解變“一對一”為“多對一”

  民警、律師共同參與調解。

  當事人在調解協議書上簽字。(記者 周松 攝\視覺重慶)

  “是誰報的警?”

  “是我!他罵我!還動手打人!”

  “那你們願意接受調解嗎?”

  12月7日一大早,沙坪壩覃家崗街道轄區內一企業,員工李女士(化名)和領導張先生(化名)吵得不可開交,甚至動了手,隨後李女士撥打了110報警。

  民警到現場發現,這是一起因瑣事引發的矛盾糾紛,於是將當事人帶到了鳳天路社區的紅岩市民綜合調解站進行調解。

  據了解,鳳天路社區的紅岩市民綜合調解站,是沙坪壩區試點打造的4個紅岩市民綜合調解站之一。試運行3個月,紅岩市民綜合調解站化解矛盾糾紛322起,調解成功率高達93%。近日,記者前往一探究竟。

  你説我説中

  一起矛盾糾紛成功化解

  “他先罵我,還動手打人!”

  “她先動的手!”

  走進鳳天路社區紅岩市民綜合調解站,市民李女士和張先生依然吵得不可開交。

  “來來喝口水,誰先把事情經過説一説。”調解員李洪衛見狀,趕緊迎了上去,將兩人勸住,並耐心地傾聽起來。

  原來,當天早上,李女士的老公頭痛,李女士原本想向她的領導張先生請半天假,但是張先生並未批准,並且在電話裏罵李女士事多。

  李女士到公司後,張先生又對李女士進行了謾罵,最後雙方動起手來。

  “打人肯定要不得哈!”聽完雙方的敘述,李洪衛從為人處世方面,對雙方都進行了批評教育。

  “還了手就存在互毆的情況,雙方都有過錯喲。”一旁的民警黃蕊插話,對雙方的行為存在哪些過錯進行了判定。

  聽了民警和調解員的話,張先生不好意思地低下了頭,默不作聲地坐在凳子上。李女士消了消氣,也沒有再次爭吵。

  “辱罵在先,這種情況張先生你應當向李女士賠禮道歉。”見雙方都意識到自己存在過錯,參與調解的律師裴金花隨即提出了調解方案:張先生向李女士道歉,給予一定經濟賠償,並保證以後不再辱罵李女士。張先生最終同意了裴律師提出的調解方案,雙方簽署了調解協議書。

  “我要提醒你哦,簽署了協議書就一定要遵守喲!如果以後你再隨意辱罵李女士,將要承擔法律責任。”臨走時,裴律師還不忘再次囑咐張先生。

  剛才還劍拔弩張的矛盾雙方,就這樣在你説我説中握手言和,時間還不到一個小時。

  整合多方力量

  試點綜合調解站

  像這樣的調解,鳳天路社區紅岩市民綜合調解站,每天要進行好幾起。不過在以往,調解一起矛盾糾紛,可沒這麼輕鬆,時常會面臨一些尷尬:

  公安民警調解矛盾糾紛有一定震懾力,當着民警的面,矛盾雙方答應化干戈為玉帛,但幾天過後,雙方因為氣沒消又會吵起來。

  司法部門的調解沒有這樣的震懾力,如果有一方不願意調解,調解員勸都勸不動。

  此外,民警和調解員對法律法規的掌握,又都沒有律師強,在調解矛盾糾紛時經常會發現,對矛盾雙方究竟誰有錯、有什麼錯界定不清,難以下判斷,也很難讓當事人信服。

  “我們同社區、公安、法院和律所協調溝通,大家一拍即合決定聯合成立綜合調解站。”沙坪壩區司法局相關負責人介紹,今年9月7日,沙坪壩區將法院、公安、街道、律師事務所、公證處等多方調解資源整合到一起,在覃家崗、陳家橋街道試點成立了4個綜合調解站,並取名紅岩市民綜合調解站。

  紅岩市民綜合調解站成立後,司法局專職調解員、社區兼職調解員和社區民警,每天會到調解站進行調解。同時,每週有一天,律師會到調解站參與調解;每半個月有一天,法官或公證員,會到調解站參與調解。如果遇到突發事件,各方還可臨時安排共同參與調解。

  有了專業性和權威性

  調解成功率上升了

  “有了民警和律師等多方介入後,調解成功率上升了,而且調解的矛盾糾紛也多了。”對此,覃家崗司法所所長顏家紅頗有感觸。

  就在不久前,新鳳片區紅岩市民綜合調解站成功調解了一起很棘手的矛盾糾紛。

  原來,新鳳片區有一位孤寡智力殘疾老人,以前長期靠其兄弟贍養。今年其兄弟去世後,老人的侄兒就不願意贍養老人了。

  “我們社區調解員上門調解過好幾次,收效甚微。”顏家紅説,這事一拖就是幾個月,直到綜合調解站成立後,事情才有了轉機。

  調解站第一時間找到老人的侄兒。在調解員打“感情牌”的同時,民警和律師從法律方面,對其進行了普法。

  根據法律規定,在沒有第一順位贍養人的情況下,第二順位贍養人也有贍養義務,如果不贍養,公安機關可以進行勸解、處罰等。

  最終,雙方達成協定,將老人送往養老院,由其侄兒負擔老人的養老費用。

  前不久,一對鬧掰的情侶也走進了紅岩市民綜合調解站。為準備結婚,男方給女方20萬元用於購置婚房,後因感情破裂,男方不願意結婚,女方又不願意退錢,雙方爭執半年未果。

  來到調解站後,調解員從倫理道德、世俗情感層面,曉之以理、動之以情,與當事人進行了溝通。

  律師從法律層面為雙方提供了專業的法律諮詢,講清了權力義務等法律關係。

  法官從訴訟成本、可能的判決結果等方面向當事人做了分析。最終,雙方當事人在調解當日達成一致,並簽訂了調解協議。

  “通過司法確認後,若一方不按照協議履行,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達成調解協議後,調解員還為當事人向法院申請了司法確認,強化了調解的司法約束力。

  分流民事糾紛類警情

  調解面變寬了

  採訪中記者注意到一個很有意思的現象:紅岩市民綜合調解站的大部分矛盾糾紛線索,都來源於110警情。

  “以前公安機關接到矛盾糾紛的報警,都是由民警自己調解,費時費力不説,還不一定能調解成功。”顏家紅介紹説,成立綜合調解站後,現在110警情中的民事糾紛類警情,大多交由調解站來調解。

  據了解,鳳天路社區的紅岩市民綜合調解站,要負責周邊4個社區的矛盾糾紛調解,而這4個社區共有5名社區民警。5名社區民警輪流到調解站參與調解工作,其他4個人則可以專心開展入戶走訪等社區工作,節省了大量警務資源。

  “提升調解能力後,我們還發現,現在的調解面也變寬了。”顏家紅説,以前司法系統的人民調解,大多只能調解鄰里糾紛等矛盾,而現在的綜合調解站,由於引入了專業律師,還可以調解工程糾紛等經濟糾紛類矛盾了。

  同時,由於許多線索來源於110警情,因此外地群眾的矛盾糾紛調解也變得多了起來。“因為以前不是本地居民,根本不知道找誰調解。”

  為群眾提供法律服務

  不少居民慕名前來

  除了矛盾糾紛化解,綜合調解站還為群眾提供法律服務。

  “居民們知道我們調解站有律師,經常會來詢問一些法律知識。”顏家紅説,隨着調解站越來越被居民所熟知,在律師、法官來調解站的時候,還有不少居民慕名來到現場,諮詢法律問題。“為此,我們定期邀請公證處的公證人員來到調解站,為群眾提供上門公證服務。”

  據不完全統計,自紅岩市民綜合調解站運行以來,已經幫助解答群眾法律諮詢45次,預約上門辦理公證服務2次。

  沙坪壩區司法局相關負責人介紹,下一步,沙坪壩還將進一步提升調解人員能力、細化調解矛盾糾紛類型等,在全區積極推廣“紅岩市民綜合調解站”模式,努力構建新發展階段化解矛盾糾紛“大調解”工作格局。

編輯: 陳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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