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減”後,校外培訓收費標準怎麼制定?學校、家長和社會都十分關注。記者1月10日從省發展改革委獲悉,連日來,省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政策制定,截至2021年底,全省16個市均已出臺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標準,全面完成“雙減”校外培訓收費標準制定工作任務。
全省校外培訓基準收費標準的“上限”實現統一。據悉,省發展改革委會同省教育廳、省市場監管局按照國家校外培訓收費政策及降費減負目標要求,結合我省實際,印發相關通知,制定全省線下學科類校外培訓基準收費標準上限:10人以下班型為50元/課時·人次,10—35人班型為35元/課時·人次,35人以上班型為20元/課時·人次。各市根據本地居民每人平均收入水準等因素,在省定上限內,合理制定本地基準收費標準及浮動幅度。
上限制定後,各地可制定本地校外培訓具體基準收費標準及浮動幅度。省發展改革委加強對各市政策指導和工作調度。其中合肥市基準收費標準與省定上限一致,其他各市基準收費標準均低于省定上限,上浮幅度均按國家規定不超過10%,下浮不限。全省平均基準收費標準為30.5元/課時·人次,比定價前全省實際平均標準每課時46.9元降低35%,低于滬蘇浙收費標準。按全省平均基準收費標準測算,我省家庭年平均培訓支出佔家庭戶均可支配收入的比例為7.98%,比現行12.28%的負擔水準降低4.3個百分點。(記者 王弘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