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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森林存進“銀行”:福建永安市洪田村的“綠賬本”
2017-07-10 20:23:00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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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福州7月10日電(記者董建國)洪田村是福建省永安市的一個普通山村。1998年開始,這裏的村民自發進行了一場“均山、均林、均權”的集體林權改革。如今,洪田村又算起了生態新賬,變砍樹一次性賣錢為培育大徑材林,把森林存進“銀行”。

  60多歲的鄧文山自1982年起就擔任洪田村黨支部書記,見證了村裏的改革發展和歷史變遷。

  談起林改,鄧文山對記者説,洪田村林業發展條件得天獨厚,總面積23218畝的土地中,林業用地達18908畝。然而,由于産權歸屬不清、分配不合理,滿目青山難以變成“金飯碗”,盜砍盜伐現象愈演愈烈,森林防火也成問題。

  面對生態和經濟的雙重損失,洪田村開始尋求新的出路。1998年5月開始,在沒有“紅頭文件”的情況下,村民們自發嘗試“均山、均林、均權”的集體林權改革。至當年10月,洪田村陸續將山林按當時在冊的人口均分,每人分得山地6.2畝。

  在産權均分到人的基礎上,考慮到單家獨戶不利于經營管護,村民們又自我聯合,組成了16個聯合經營組,每組34人至68人,實行聯戶經營。

  分山到戶後,村集體拿什麼辦公益事業?洪田村提出了“個人拿大頭,集體拿小頭”的分配辦法,即分山到戶的林木採伐時,原有材積集體個人三七開;新增部分集體個人二八開。

  2003年,福建在全省范圍內推行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洪田村村民和全省林農一起,拿到了受法律保護的林權證,吃下了“定心丸”。

  分山到戶,富了林農,生態紅利真正惠及每個村民。村民鐘昌信切實體會到林改的好處。十多年前,他還是村裏的貧困戶。隨著林改的推進,他看護山林有工資,樹木採伐後有分紅,在林子裏養雞還能增收,一年收入三五萬元。經過幾年的發展,他的生活越來越好,2006年,家裏還蓋起了新房。

  “林改前,全村農民每人平均年收入不足3000元,去年每人平均收入超過19000元;林改前,村集體幾乎沒有收入,現在村集體戶頭上有130多萬元。村民們都説,現在的山林是一家不關門的‘綠色銀行’。”鄧文山説。

  然而,隨著時間的推移,又出現了新的問題。隨著成熟用材林逐漸被採伐,老林子越來越少。而新培植的杉木林成長周期要26年,造林和營林的成本在攀升,利潤卻在減少。

  鄧文山算了一筆賬:一畝杉木林經過26年的生長周期,成為成熟林後進行採伐,可獲得約12立方米的木材。此後馬上造林,新造的林子經過26年後再採伐,同樣只能産出約12立方米木材。但是,這一砍一造林就增加了成本。按照現在的造林成本計算,一畝要1500元至2000元,這還沒有算上二代林施肥的成本,也沒有考慮幼苗成活率的因素。

  怎麼解決這一問題?經過反覆商量,村裏提出“培育大徑材林”的想法。具體操作是,將主伐變為擇伐,在杉木林滿26年成熟後,對所有林木進行巡查,把小口徑的、不會再生長的林木採伐掉,把生長狀態好的林木留下來,再延長一個生長周期,也就是到52年之後再採伐。

  “經測算,生長52年的大徑材林,一畝可産出25至30立方米的木材。”鄧文山説,“這對林農來説十分合算,不用再造林,也能翻一倍以上的産量。”

  按照這一方法,土質肥沃的一類林地裏的成熟用材林都被留下,村裏採伐的林木越來越少。截至目前,洪田村實施培育的大徑材林已有1000多畝。

  大樹不讓砍,林農何時才能看到實實在在的經濟效益?洪田村提出“以短養長”的林業發展策略,借力林業資本,盤活林業資産。

  鄧文山説,如今林權抵押貸款的政策更加靈活。銀行對抵押的林木進行合理價值評估,提高了貸款額度,同時根據樹木的生産周期適當延長貸款周期,最長可達30年。

  洪田鎮留山村村民鄧林建是洪田村的營林大戶,承包洪田村近2000畝林地。幾年前,他用1600多畝杉木林作為抵押,從銀行貸到290萬元。他用這筆錢買了兩片杉木林,還造林1000多畝。像他一樣,村裏不少人通過林權抵押貸款,盤活了林業資産。

  如今,洪田村的林農們依托林業合作社等新型林業經營組織,對村裏近2萬畝林地資源規模化、集約化經營,精細管理商品林,科學保護生態林,不斷提升林地經濟效益和生態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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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錯】 責任編輯: 劉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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