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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公安局民警網上被罵 告新浪微博"不作為"勝訴

2012年12月27日 08:31:24
來源: 齊魯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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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公安局民警網上被罵告新浪微博“不作為”勝訴

孫健的新浪微博截圖

  由于新浪微博沒有及時處理自己被網友謾罵侮辱的評論,濟南市公安局民警孫健將新浪微博運營商告上法庭。12月26日,此事終有進展。法院的一審判決要求運營商刪除新浪微博上對孫健進行侮辱的評論,並向孫健賠禮道歉一周。

  博警起訴

  新浪微博“不作為”

  孫健今年38歲,其在新浪微博上的昵稱為“孫警官説事”。經過一年多的精心維護,“孫警官説事”已經有粉絲17000余個,曾在全國“政法官員微博問政熱度排行榜”中排行第11位,位列濟南公安十大博警。

  孫健起訴新浪微博運營商的緣由要追溯到今年3月份的“滕州狼”事件。對于此事,孫健在微博上發表了一條評論,認為“‘似狼’也好‘灰色動物’也好,在選擇保護人還是保護‘似狼’動物時,我首選保護人”。

  “這條微博發布之後,一些網友就開始對我進行人身攻擊,而不是理智地辯論。”當時,孫健為了消除網友的誤解,接連發布了6條微博進行澄清。可接下來的數日,孫健看到的都是一些不堪入目的侮辱性語言,“包括我最不能忍受的對我父母的攻擊。”

  為了能夠消除影響,孫健于3月29日、4月1日、4月17日,多次向新浪微博管理人員投訴,舉報了五六十條侮辱性言論。可是,微博管理員只刪除了少量攻擊性言論,大部分評論依然存在。看著攻擊性評論不斷地被轉發和傳播,孫健認為新浪微博在處理此事上不作為。

  心灰意冷的他不僅退出了新浪微博,而且將新浪微博的運營商北京微夢創科網絡技術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法院認定

  運營商管理存過錯

  12月26日下午,孫健在談及此事的時候依然是非常氣憤,“網友或許是一時氣憤發出攻擊性的言語,可是作為運營商不能放任一個人的名譽在新浪微博上受損害”。“我是用心在經營微博,退出的時候也是不舍,可是我必須表達我對這種網絡亂象的態度。”此時,孫健剛剛收到濟南市市中區法院對該案的一審判決。

  在判決中,法院認為被告北京微夢創科網絡技術有限公司作為電子資訊服務提供者發現其電子資訊服務係統出現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資訊,應立即刪除或者停止傳輸。

  “北京微夢創科網絡技術有限公司曾刪除部分帖子,但大部分帖子未被刪除,致使對原告孫健進行侮辱的帖子在新浪微博網上存留達幾個月,降低了原告孫健的社會評價。”一審判決認定,新浪微博運營商在網站的經營管理上存在一定過錯,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一審判決 運營商賠禮道歉一周

  “我是盼著這份判決盡快出來,因為我想要一個説法。”當看到勝訴的判決書後,孫健説,“我看到了法治的進步。雖然實現真正的網絡文明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法院的一審判決中,要求新浪微博運營商于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立即停止侵害、刪除其在新浪微博上包含對原告孫健進行侮辱等侵權內容的評論;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在其新浪微博上公開向原告孫健賠禮道歉一周;賠償原告孫健精神損害撫慰金1000元。

  “無論是現實社會還是在微博、網絡裏面,都應尊重他人人格,遵守法律。不應利用微博侵害公民的名譽權,甚至對別人家庭成員進行人身攻擊、侮辱。讓網絡社會與法治社會實現相容並行。”孫健代理律師、山東元泉律師事務所的律師李敬濤在其微博中如此寫道。

  山東大正泰和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新亮認為這個判決對于要求網絡運營商加強網站管理具有裏程碑式的意義。“現在一些網絡運營商盲目追求用戶數量的增加和經濟效益,從而忽視了對用戶行為的管理。網絡提倡言論自由,但是絕不意味著允許謾罵和誹謗等語言暴力的出現。”

  26日下午,記者聯繫上了參加訴訟的北京微夢創科網絡技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委託代理人張喆,其稱暫時未收到判決書,需要看到判決書後才能回復。(記者 杜洪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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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姚潤萍 ) 【字號: 】【列印】【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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